77|馄饨(4 / 6)

划都工整无比。

他心里计算着要去哪些地方,英文的写一遍,中文的再写一遍,还想着要是能用毛笔再写一遍就更好了。

夜色渐深,路上的行人很快就变少了。

马天保一心一意写求职信,没有办法顾忌别的。

苏纯钧从公车上跳下来,快步走到祝家楼,然后就看到了马天保。

他以为是个乞丐,掏口袋想给他两毛钱让他到别处去,走近才看到是个年轻人,身上穿的一看就是当铺淘来的旧衣,跟着就认出了他。

他走到旁边,看马天保是借着路灯写字,就刻意避开光线,不挡他的视线。

看了一会儿,发现他是在写求职信。

等马天保写完这一句,他才说:“我那里有桌子,可以借你用。”

马天保一看是他,连忙站起来,“苏先生,您回来了。”

苏纯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说:“这求职信写得挺好的,你想去哪里求职。”

马天保以前在学校时想去的都是报馆或编辑部,从没想过要去公司求职。他现在饥不择食,又毫无头绪,所以打算沿街走过去,哪间公司都去敲门问一问缺不缺人。

苏纯钧不愿看他四处碰壁,道:“外国银行就算了,那里除了外国人就是印度人,他们不用中国人。除非你有留学背景,在他们的学校里读过书,是校友才好办些。”

马天保听了自然十分难过。

苏纯钧继续说:“不过,他们那里的收发室倒是很需要有人帮忙写信和信封,你要是愿意,可以去收些回来写,像是贺年片、生日卡,这些都可以。他们是要发给客户的,所需量极大,又需要会写英文的人。我看你的英文字写得很不错,可以一试。”他抽出马天保写的英文求职信,说:“拿这封信去,当面交给他们,如果你英文说的不错,也可以直接表演一下,这份工作拿到不难。三百件的话,可以赚一块钱。对了,要是你嘴甜,还可以吃他们那里的糖呢。”

苏纯钧笑眯眯的说。

这可都是他当年的经验呢。

马天保会读写英文,口语其实是没有太多把握的,因为他从来没有与外国人对过话,只是跟同学练习过。他此时下定决心,也壮起胆子,决定去试试看!

他跟着又指点马天保,要是钢笔字和毛笔字都会写的话,百货公司也是需要大量的信件的,都是送给客户的,都要亲笔去写,所以他们也愿意付钱请人写。

“那里是五百件一块钱,不过因为要写毛笔字,所以你最好再准备一封毛笔字的求职信,再附上两首诗,这就十拿九稳了。”

马天保从小长在金公馆,虽然金家没有掏钱专门送他去上私塾,但他要不是勤奋又聪明,也不会成为王公子与孙炤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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