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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电子阅读器的竞品(2 / 3)

说,我国还真是有点任重道远。

但是到底是不是不保护版权,就会造成像一部分说的那样对创新造成较大影响呢?

还真不一定。

因为你的钱不一定交给谁了。

交给作者,交给创造者当然是有益于创新的,但是很多时候你的钱都交给中间商了。

而人家之所以叫中间商,就证明它不是生产者,而且通常,他们并不会掏出额外的钱来奖励生产者。

版权法一开始就不是作者抗争的产物,而是出版商的。

而且真正的核心技术,通常都是不登记专利,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的。

就像可口可乐。

这之间的区别是,你哪一天梦到了可乐的配方,起床之后想要去生产可乐。

你会先看看你梦到的配方是不是已经被人注册专利。

如果没注册专利,那么恭喜你,即便你梦到的配方和可口的是一模一样的,那你也可以生产,换句话说作为商业秘密的那些配方就看你能不能知道,知道了就可以用,只要别被起诉窃取商业秘密。

而注册了专利的,不交专利费,没有授权你就不能用,但若干年后,专利到期,那就大家都能用了。

但是说回来,版权意识要加强还是靠教育和法律。

80后年轻时候看的金老爷子的书,我相信看正版的数量是绝对低于盗版数量的,但是现在新一代,比如05后,10后,如果教育跟上,那他们跟国外一部分人那样认为看书,看电影,看电视剧花钱是理所应当的,就是可以实现的了。

“从定价上看,咱们的阅读器跟国产MP3比起来,毫无优势”,祁汉源也放下信件说道:“而且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恐怕更喜欢彩色的屏幕。”

“哎”,李江河呲呲牙,也觉得这事有点棘手。

此时像Sony大法的MP3还是在一千以上,但是国内嘛,几百块的满大街都是。

而李江河的墨客一代,定价本来4GB是1699,6GB则是1999。

这个价格甚至比大法的MP3还高一些。

不过大法是真的牛逼,什么产品都有,而且这些产品基本都是质量中上。

“听歌”,宇文博士说道:“那就加上听歌功能呗,技术上这个没那么难。”

“不行”,李江河断然拒绝,“那就真成MP3了,毫无卖点了,MP3不需要水墨屏。”

几个人坐在办公室苦思冥想。

“要不,老板,这样你看行不行?”,陆叶明突然一拍脑袋开口道:“我们开发一个语音朗读功能,替代听歌,都是听,听书似乎更高级。”

“好主意!好主意”,李江河一拍大腿,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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