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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章 破败的书店,合适的场地(2 / 3)

郭广:“还有这么长时间?老板,你租了几年啊?”

也不怪他们这么意外。

像这种位于帝都核心区内,特别是五里屯的商铺,很少有租太长时间的,基本上都是两年一签。

这家书店已经开了十年了,这老板总不能刚签完续租合同就要转让吧?

王少华不好意思地说道:“不瞒几位说,当时我要租这里的时候,这边的地价、商铺价格还不太高,又正赶上房价大降,所以就想着多签几年,业主居然同意了,一下子就签了十二年。”

众人一听,目瞪口呆,瞠目结舌。

不过仔细一想,倒也没什么。

签合同可以签十二年,但是付房租可以一年一付嘛。

说到底,还是王少华占了大便宜。

那业主的心也够大的,难道没想过签这么长时间,会影响涨房租吗?

十年前这里的租金,跟现在相比,那可是低得吓人的。

就算协议上每年都有租金递增的条款,但加的也是微乎其微,通常也就是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

跟前几年市场租金的速度相比,简直就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

王少华又说:“他转让的价格肯定要比租金高上一些,但不会高出太多,大概百分之二十左右。”

李天宇点点头,这王少华还是挺老实的。

李天宇现在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不欺负老实人。

他便说道:“那行,这店铺我收了,我会付给你转让的价格,不过,我有个条件。”

王少华马上应道:“您说。”

李天宇:“帮我联系一下业主,我想当面跟他谈谈。”

王少华:“噢,这个倒好说,反正签转让手续的时候,业主也得在,回头我把他叫过来,到时候你们就可以跟他谈了。”

王少华又说:“其实那业主是位非常儒雅的先生,还是挺好说话的。”

李天宇点点头:“那就择日不如撞日,今天就把业主叫过来吧。”

王少华:“行,我这就联系业主。”

赵夏兰看呆了。

这么大的事儿说定就定了,这老板也太壕气了吧?

虽然李天宇是玩偶酒吧的老板,但可不一定是大富之人。

据赵夏兰所知,五里屯很多店铺都是不少人倾家荡产合伙开的。

也有贷了好几百万款,冒着巨大的风险的人。

不过看李天宇这样子,倒有点像是某个富二代。

可是富二代为什么要在这里开一家酒吧呢?花天酒地,逍遥自在岂不是更好?

赵夏兰真是有些无法理解了。

王少华拿起手机,拨通了业主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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