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话短说,我们要你帮着办些事情……”
至于是什么事那就以后再告诉大家,现在能说的是,有两道一黑一白的光束飞进了我的身体,从此之后我就拥有了上天入地的本领。
天是哪里?
顾名思义,天堂也,作为凡人,没有死掉的凡人能进天堂,莫大的荣誉啊。
地呢?
当然是地府了,满地的牛头马面,勾魂无常。我小声地说下,其实大家是老朋友了,嘿嘿!
故事讲到这里已经完结了很大一部分,可能很多人都会问,你究竟是哪路神仙?为了解除诸位疑惑,就从二十岁那年讲起吧。
那是雷雨交加的夜晚,一个不慎我不幸被雷劈中了,怪谁呢,只能怪上辈子作孽太多。塞翁失马,安知非福。意外幸存下来的我发现世界天地都改变了。
经常有一些怪东西在我身边游荡。
俗称:鬼!
最让我恶心的是,居然可以触摸到他们,有些粘乎乎的,有些还是湿辘辘的。周星驰有部电影大概是这样说,鬼是一种能量,平常大多都是一些无害的游魂野鬼,至于所谓的厉鬼凶鬼,那皆为稀有物种,平时难见,他们可以影响人的视网膜细胞,让人产生幻象。
没有错,基本上正确。要补充一点,当年地府有位新官上任,就来了三把火,管的特别严,厉鬼凶鬼经常被无常们勾了回去,害得我想找两个厉害点的小弟也不行。
当得到这种异能之后,鬼老是会来找我麻烦,开始的确不适应,常常被吓得一身冷汗,直到一个多星期后我才发现原来我挺能打鬼的,于是乎敢找我麻烦的都会被我——捏死,用手抓住它的脖子,用力握紧,它就会翻白眼,然后化为一道清烟消失无踪了。我的名声渐渐在G城的鬼域传开,小鬼们都很怕,见到我就会躲得远远的。
前文提过,我很木纳,其实那不是木纳,而是麻木,二十岁之前我还是个很开朗活泼的帅哥。可能是闪电霹断了某条神经,让我对世间很多事情都难以提起半点兴趣。
比如说:我刮刮乐刮了一辆宝马,买彩票中了五百万,拿着两百人民币去澳门搏杀结果赚了一亿美圆,最后差点被黑社会给灭了,这种种经历,我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这是命好吗?不对!
当鬼被我抓住了脖子,威胁的时候,它们什么都要告诉我。
没有人会拿性命当儿戏,鬼也一样。
只用了一个暑假的时间,我身家已经不菲,钞票就让它们烂在银行里面吧,钱是赚得不少,编造了个理由让爸爸妈妈信服,给他们在香港买了套房子,力劝二老搬到那边去住,结果我一个人在G城悠哉游哉。
男人要事业,脑袋一发热,于是花了一个星期就注册好一个公司,名字起的太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