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的绑在雕像上,有人取来一桶汽油浇透她的身体,就在这里?
詹姆斯举起火烛“为了主,为了惨死的家人。”
“为了主,为了家人。”
他们手把手,一起点燃了夫人。
“啊”夫人在火中惨叫,当绳索被烧断后,她成了一坨火球到处跑,而屋内的家私竟然不被火焰点燃,她最后趴在地上,而火焰已经让她化作焦黑的骨头,被詹姆斯一吹,就成了一团灰烟消失。
张千秋吓得瑟瑟发抖,如果不是我回到他身上,他恐怕已经崩溃了。
詹姆斯挥手;“散会。”
不管那堆人型灰烬,众人都疲倦的回了房间,而张千秋还有性质打一炮。
卧槽!
次日,离开时,夫人的灰烬已经没有了,就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来。
享用早餐后,大家相继散去。
而黄少那边有了消息,他成功的请到了一名圣骑士,目前他应该上了飞机,并且把手机号给我。
在下午三点,圣骑士飞到了蓉城,我亲自接待他。
这是一个一米九的汉子,穿着画着十字架的白色衣服,带着十字架的银色手串,带着太阳帽,会一些中文但是不熟练,基本交流可以做到,他很冷淡,带着一些冷傲的感觉,我不以为然,只要他有力量,就算是骂我,我也不乐意,当然如他骂了我,而且还没有力量,我会让他必死还难受。
“你好圣骑士。”我伸出手打破僵局。
“我叫汤姆斯。”我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很有力也很粗糙,露出十分僵硬的笑容。
“汤姆斯。详细那你知道了。”我说。
他沉默了很久,我以为是他高冷,但他说“指导。”??
哦,他说的是知道,至于回答的缓慢,不是他高冷,而是在想我话中的意思,算了,我还是以英语交谈吧,这些和他的沟通总算是没问题了,但他还是喜欢用中文回答我,他说学习一下,还说我的口音很美式,很地道。
英语这玩意,其实分类也很多。和我们的方言一样,口音会不同的,而我现在的英语水平,完全是因为元神强大,可以吸纳天下万物,包括文化。
“我带来了球。可以找到他。”他一字一顿,十分认真的吐露每一个字,虽然不是字正腔圆,但听懂没问题,而他说的球球,是一颗水晶球,因为他不知道水晶该怎么说,就简化成球球。倒也挺萌。
“该怎么用?”
“就酱紫。”他用手抚摸这水晶球,很快水晶球内混沌的白雾消散,但里面空空如也,“查询不到。时间还没出现。”
我勉强听懂,心说也没多厉害嘛。
把他带回酒店,安排好房间,我先给他大致讲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