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着三十人来,全死了,那么任务没有完成之前,那就让更多人来过,三十人以上,也许是四十,也许是五十人,这样的话,格鲁斯的人,就更多了,危险也就越来越大。
必须要想办法解决这件事,不然下半辈子,将寝食难安。
怎么办?
莫里斯一时间发愁了,血舞的强大,除非找到那些比血舞更强,或者根本不惧血舞,可以和血舞对着干的人。
怎么办!
要死了吗?我莫里斯要死在这里吗?或者死在被追杀的路上。
在华国还稍微安全一点,可这里有着天刀呀。
天刀?天刀!天刀。
想到这个词,莫里斯的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是的,这个想法超级的大胆,甚至他都有些被吓了一跳。
西方人的心中,冒险的血液已经流淌了太久太久,也许千年,也许更久。
一旦遇到了危险的事情,冒险就成为了他们心中的一切。
拿彻伦想要杀他,已经拍了格鲁斯过来,并且对方人数不少,这可是一个危险的情况,可如果找到了天刀,让他们下手的话,这些人,根本就是一个玩笑。
正面对战,没有谁可以说自己能够击败天刀,没有人,这是专门杀戮的无上机器,是华国最锋利的刀,锋利到无敌的那种。
最夸张的一次,好像是三年前,秦风指挥天刀,以一千三百人的军队,击穿了三万人的大军,并且将对方击杀大半,这还不算晚,后续还将对方的五万援兵击败,并且直接杀穿了战场,让战争直接消失,那个国家据说直接投降了。
用一千多人的军队,差点消灭一个国家,那可是有着十几万军队的国家,就差点给灭了,好像是华国方面不想灭了那个国家,才让天刀停下,而天刀的损失,也是微乎其微的,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天刀的强大和恐怖。
虽然也有着华国武器的优势,但一千多人,对战十万人,这样的战绩,强,不管是谁,都只能说强。
“对,投靠天刀,血舞再强大,单独的面对天刀,也都是孩童,会被随意的碾压的。”
“就是不知道,天刀是否会接纳我?”
“拼了!”
想到这里莫里斯再也不忍耐,选择了一条相对比较隐蔽的道路,然后就来到了秦风的别墅。
是的别墅!
莫里斯不知道天刀的据点,就如同天刀不知道血舞的据点一样,虽然有不少的地方被打探出来成为临时的据点,可这秦家的别墅,就是最有可能的地方。
当莫里斯出现在大门口,秦风愣住了。
“就这一个人?”看着监控上的莫里斯,秦风有些纳闷。
本来以为会有大鱼上钩,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