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改编事宜,拒绝接手项目。
结合书里的描绘,女主角青涩中带着天真,名校毕业却不傲气,富有责任感,工作努力――可劳伦本人心眼却很小,她是名校毕业没错,一出校门也确实走进时尚圈最有影响力的杂志《vogue》。
但她没有像书里描绘的那么正面,反而因为受不了工作强度以及事业本身的压力,主动跳槽到另一家杂志,回过头还恶心自己的上司一番――这本书里的“恶魔”就是现实中的《vogue》主编安娜-温图尔,处处抹黑,带节奏。
让莱曼来说的话,背地里吐槽上司也就罢了,还专门写本玛丽苏狗血剧情的小说,泄愤式的贩卖别人的隐私,处处增添自己有多“傻白甜”,隐射上司,消费上司是个“暴君”。
真正的目的除了恶心对方,又不小心赚到了钱,还有什么深层用意?
无论是东西方,这种反手插刀、以他人隐私牟利的做法,都不会有多么让人存在好感。
莱曼在了解到一切后,也被劳伦的无耻打败了,难怪你丫的看不起娜塔莉,原来你这厮为人就不干净。
但事情都走到这一步了,莱曼只想快快撇开这货,把原版拍出来,让安娜-温图尔的角色成为一个事业型的女强人,也就是“女王”,而不是一个不能容人、对待下属苛刻的“恶魔”。
幸好,原版电影的编剧导演们还有智商,要真按书里的角色原封不动的立下设定,还处处掺杂作者的私货以及恶念,估计这电影也不会那么卖座。
回归正题,莱曼在表明会履行合同,拍成电影之后,劳伦明显的比较信服。
尤其是对比过福克斯的拖沓和敷衍之后。
可显然,她的经纪人也不是省油的灯,立马开始为雇主争取更好的条件。
“各位,为了保证劳伦女士的利益,我的基本要求已经跟约翰逊先生说了,版权收益必须有原作者的一份,不可能卖断。”
莱曼笑道:“当然,既然是合作关系,我自然不会侵吞作者的那部分。”
劳伦插嘴道:“我能不能出镜?福克斯答应过我一个露脸的角色。”
莱曼微笑道:“非要露脸吗?这其实很没有必要。”
“不,有必要,我还从没有接触过电影制作。”劳伦坚定道:“我可以不要片酬。”
呵,这是片酬的事吗?
你一个不入流的新人,给个几千块都撑死了,但莱曼知道这货的为人之后,很不想给她参与的权力――就为了满足一点虚荣心,可能会影响到几千万美金的项目,你以为你谁啊,汤姆-克鲁斯都不敢随便往外给角色,好吗?
“这事再说。”莱曼微微皱眉,敷衍道。
经纪人诺德利拿出合同初稿,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