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费用不能低于6000万美金,院线不能低于4000家、6000块银幕。
当然,前提是项目对得起这份投入,如果上映票房太低,或者试映阶段评价太拉跨,华纳自然有权利终止合作。
“每个项目在制作之前都是有信心的,不然就不会拍出来了。”莱曼笑着回道。
乔森略略顿了一下,因为他说得意思与莱曼回答的好像是两个问题。
项目有亏有赚很正常,但想想萤火虫的战绩,好像还真是如此,至少目前华纳对他们的评价,萤火虫的制作业务总体是两个大类,一是正常的院线项目以中等预算为主,二是奥斯卡、戛纳之类的电影节参奖电影。
但无论哪一类,萤火虫都做出了成绩。
这就是业界口碑。
不过每一次谈判,都是一次利益的交换。
华纳就合作事宜,初步肯定之后,还是需要谈判桌上走一遭。
而莱曼,也是逐渐熟悉这个过程。
你来我往之间,都有套路可循。
“如果不腾出暑期档期以及足够的院线银幕,何必要交给华纳发行呢?”——这是设定底牌贬低对手。
“《钢铁侠》票房好一些,华纳也能多赚点吗,贵公司的发行能力,我是相当认可的。”——这是肯定对方缓和情绪。
“哈哈,其实这个项目成功了,续作计划方面,这次华纳多帮扶一些,下次还能继续合作,萤火虫又没有海外渠道,不是吗?”——这是预支未来收益,开空头支票引诱。
“贵公司没有诚意啊,我还跟环球总裁约了见面除非渠道抽取费用降低一些。”——这是抬出竞争对手给予压力
其实,莱曼要得不多,并不是华纳接受不了的条件。
一,明年的暑期档腾出空间发行《钢铁侠》,最少保证4000家院线,银幕能更多利益最大化,大家都有好处;
二,除去版权,全渠道收益让出百分之15当作华纳提供发行渠道的付出红利;
三,制作预算萤火虫一力承担,宣传费用在最低限度的6000万之后,以市场表现进行调节,有必要,萤火虫可以共同承担宣传支出,另外,北美的线下发行与线下市场蓝蝶影业要承包一部分;
四,版权归属萤火虫,华纳拥有三年的经营权,主要用于海外市场。
而早在来华纳谈判发行业务之前,漫威娱乐的管理层就跟孩之宝签署了版权形象的使用委托,主要是孩之宝跟全球各地的玩具厂商都有业务往来。
《变形金刚》的IP初步打响后,孩之宝的整体实力再度上升,已经占据了北美7成的衍生品市场,是真正的一家独大。
漫威自身经营不善的玩具厂和门店显然不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