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只因为简然喜欢。
当时,秦越出差去迪拜,简然有跟他一起。
那次出差,他们在迪拜住的酒店刚好是拍卖会的主场地,简然看到宣传海报上的粉色夜明珠感叹了一声好漂亮,秦越当晚就带着她去参加了拍卖会,把粉夜明珠拍下来之后,亲手送到了她的手中。
秦越这个人从来不乱砸钱,将近两百个亿的东西说买就买,除了简然喜欢这个理由,恐怕找不到第二个。
倘若粉色夜明珠不是简然喜欢的东西,JIM想要,秦越还有可能让人拿出来让JIM玩两天,之后他有的是办法让JIM交回来。
偏偏,粉色夜明珠简然喜欢的东西,那么JIM再怎么想要也是白想了。
竟然有人挂念着他送给简然的礼物,秦越的眸中闪过一道凌厉的杀意,不过很快消失,快得没有任何人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