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现场,就算不看,这一茬儿,三年两年的,也过不去。
卫揽盈死于两天之前,而嫌犯又在房间里待了半天,到晚上才离开酒店。
但正因为他离开的时间接近半夜,所以前台印象比较深。
手机信号没有再追踪到,但一路的摄像头追踪过来,能确定他是一路步行,大约一个多小时,拐到了山平路附近。
有一句俗语,说“吃过人的野兽一定要杀死”,因为野兽吃过人后会“上瘾”,有了第一次,就一定会有第二次,尝过了不一样的鲜美,当下一次闻到时,立刻就会兽性大发……
犯罪其实也是一样的。
犯罪行为是会升级的。
嫌犯本来只是一个杀猪盘的屠夫,线上诈骗,之后他犯下强.奸罪,流窜至青市,最终虐杀了一个人,那他的危险程度,立刻就上升了好几级。
所以,一定要尽快抓到他!才能避免下一个人遇害!
他们一步步缩小范围。
嫌犯身高一米七五左右,略胖,五官普通,身体敦实,看上去显然并不擅长打架。
他尝过了凌驾生命,欺凌女性的感觉,内心可能会膨胀。但也正因为此,所以他潜意识中,不会选择去“求”女人,但男人,他又没有把握制服对方。
但他有钱。
有很多钱,又很会说话。所以某些色青擦边行当,最有可能。
而这一片区域,恰好有一片洗脚店。
派出所和队里的人,一个个慢慢的摸过来,路霄峥和王翊勋都是带队习惯了的,一前一后,各自遥遥观察,掌控全局。
不远处,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正站在一辆车旁边,跟一个T恤男人说话。
车门半开着,T恤男人一手扶着车门,懒洋洋的样子。
王翊勋一眼瞥过去,那人一个激灵,猛的低了头,然后右手就往回掏。T恤男人一无所觉,还张大嘴打着哈欠。
王翊勋猛然发出了一声暴喝:“老张!怎么是你!”
鸭舌帽男人为之一愣。
王翊勋已经飞快的跑了过去,一手按着T恤男人的脑袋,直接把他按进了车里,身体推上了车门,同时,借着那个力道,双脚踢出,把鸭舌帽踢到了地上。
他反应不可谓不快了。
但,这个人身量不对,不是这个案子的嫌犯。
路霄峥神色不动,就跟看热闹的普通路人一样,一边往旁边避着,一边迅速扫过了周围。
他一眼就看到不远处一家美发店门口,一男一女站着看热闹,一边说笑着。
路霄峥慢慢的向那边接近。
但,做贼必定心虚,那男人迅速察觉,猛然抬头,看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