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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蝼蚁(2 / 3)

他觉得自己彻底被伤害了。那些血,流成河的鲜血,是那些妇孺的?

不得不说,屠哲在前世上的那个北大真的有点害了他。

虽然他骨子里的乡土情怀和朴素的平民意识始终左右着他人生的轨迹,但是这北大汉语言文学专业又在他的鲜血里掺杂了一些期期艾艾的温柔气质。

这使得他容易激动,当然你可以说那是激情。

但是这个激情你一个杀猪的出身很容易把自己搞得不伦不类。面对荒星几天前的温馨河蟹的生活,再想想之后几天的惨绝人寰的现实,屠哲真的有点承受不了了。

问题是你小资也好,文学男青年也好,你忘记了自己个杀猪时候的残忍吗?

难道说,你自己在杀猪的时候还念一遍往生咒来减少自己杀生的罪恶感?还是你自己骨子里其实也有着嗜杀的因子存在,只不过你觉得自己有杀的理由或者说你给了自己杀生的理由?

当然,屠哲这个样子那是可以理解的,谁让他一个怀揣着文学梦想的屠夫又忽然成了异世界的天子呢?这乱七八糟的经历实在是让他活得够纠结够不爽够迷茫的。

但是,生活就是这样,不可能按照你设计的轨迹发展,哪怕你已经成为了一个天子,哪怕你再天真地以为这世界不好,那世界可以重来,那老子告诉你,你就是轮回着再活七十二世也麻痹的搞不清状况。

知道啥叫面对现实不?

人都死了一胡片了,麻痹的你凄凄惨惨戚戚的有用吗?

麻痹的你知道啥叫丛林法则吗?

骂了隔壁的你骂这个锤子那个锤子的,其实你就是个不折不扣的锤子。

不知道游荡了多久,屠哲终于开始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期期艾艾其实一点用处都没有,自己把自己麻痹麻痹的骂了不知道多少回,开始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办。

把须弥戒子里的众人放出来吗?显然不是时候。那褚天戈狐三娘们要是再见到几天前的荒星,再见到那些已经成为血雨肉泥的亲人同伴朋友和部属,估计都得刺激得疯掉。

星空如此辽阔深远,目光千万里无阻。

屠哲就想着到仙女的鞋子里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把众人放出来,他知道荒星的残部这样下去是不行的,迟早会被天庭围剿得一个也剩不下。

须弥戒子里究竟救下多少人?他不知道,大概齐的约莫一下,三分之二的人没了。他的心就又是一哆嗦一哆嗦的抽搐。

他到现在才真的理解了什么叫蝼蚁。

人在草丛中踏过,正好有一窝蚂蚁,一脚下去就灭了个七七八八。在蚂蚁来说是灭族之灾,在人来说就根本没当回事,甚至都没去注意。就算是注意了,踩死就踩死了,人还会去为一群蚂蚁致哀吗?还会感觉到愧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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