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有什么值得人们津津乐道的,莫过于力村子不远的传教士的教堂。
以前的传教士,收集民脂民膏,借助着高人一等的身份,横行无阻,连官员都奈何不得,更别说普通的老百姓。
时常听闻,有人从这废弃的教堂之中,得到什么好东西,然后搬到了城市里面,过上了富足的生活。
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个小小的教堂,就被人翻来覆去的找,可是很遗憾,近乎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在一而再再而三的翻找之中,消耗一空。
而到了闫寒这个年纪,这也就变成了一个传说一般的存在。
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闫寒再次来到了这个教堂之中,几十年的光景,这里已经草木横生。
而废弃的教堂,也变得没有了色彩。西式的建筑,倒是颇有几分异国风味。
不过却只剩下了一点断壁残垣,但是依旧可以看出其存在时的美感。
翻动了几块石头,闫寒不免失望,这就一个废墟之地,跟村子之中所讲的没有任何的不同。
他也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每一次,都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走到了这里,但是每一次都无功而返。
教堂很大,占地都有三百平平方米,在那个年代,不可想象,这究竟是拥有如此之大的权限,才能做到。
“小寒子啊,你又来这里啊,没用了,这里值钱的东西,都被找走了,剩下的都是一些不值钱的东西。要不我跟我儿子说说,你去他的工地打工。”王淑芬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人,他的儿子,王志坚是城里一家建筑工地的小包工头。
此时正在这里闲逛,虽然值钱的东西都没了,但是偶尔还是可以找到一点不值钱的东西,虽然不值钱,但是也美观。
比如,现在他的手上,就有一个小碗,似乎是瓷器,底盘已经毁去,不过花纹倒是美丽。
虽然也算是古董,可是再好的东西,破坏严重,也卖不出钱。
“二婶啊,我就随便走走,还是算了吧,我不想去城里,村子里面蛮好的。”闫寒客气的说道。
“唉?你小子,我该怎么说你,算了,算了,你慢慢逛吧,我也该回去煮饭了,这天色已经不早了,一个人不要在这里乱逛,快回家吧,夜深了,这里的蛇可毒了,被咬伤了,我看你小子怎么办?”王淑芬叹息了一声,点了点头,自顾自的走了。
自从父母因为城市,离开了这个家,闫寒就患上了城市恐惧症,他要守住这一个家,即使这个家只有他一个人,即使这个家并不富有,即使这个家也并不怎么的美好。
“知道了,二婶。”闫寒有礼貌的说道。
但是,此时此刻,看着天色,太阳不过刚刚下山,距离天黑,还有着两个小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