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千年来,白翊一直很苦闷。
想他堂堂灵族大祭司,空有一身灵力,却被困在这湮灵山方寸之地,不得施展。更惆怅的是,他若是不去人类世界走一走,那些没见识的人类又怎么知道四海八荒第一美男到底长什么样呢?
人生真是苦闷又惆怅。但现在就不一样了,他等了千年,终于等来了那个“让没见识的人类长点见识”的契机。
因此,这日的湮灵山,在白翊眼中便格外秀丽些,就连平日里看不顺眼的老友宋笙好像也没有那么讨厌了。
湮灵山巅,云头之上,白翊一身白袍当风而立,衣袂翻飞,自觉颇有些风流倜傥。
一旁的宋笙忍不住揭他老底:“不对啊,老孔雀,你可是等了千年才有机会去人类世界。以我对你的了解,这么重要的日子,你应该把七种颜色都穿在身上才对啊。”他们这位祭司大人什么都好,唯独有一处不能让人直视——一个大男人却喜欢穿得花花绿绿,恨不得打扮成彩虹。
“你懂什么。”白翊掀掀眼皮,整理了一下白袍,慢条斯理地说,“袍子素是素了些。但有本祭司的这张脸在,穿什么袍子还重要吗?”
宋笙撇嘴,一副不敢苟同的样子,但私心里他是觉得白翊还是穿素袍更好看些的。也不知道闪闪发光的灵族大祭司到底给自己找了一个怎样闪闪发光的人类主人。宋笙一时好奇没有忍住:“听说‘那位’是百年一遇的人才,真有你的啊,老孔雀。”
被他白翊选中的人类怎么能是普通人类?否则他也不会苦等千年了。白翊给宋笙一个“那是自然”的眼神,颇有些得意地一挥袖子,空中立刻出现了人类世界的影像。
影像里,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正在玩幸运转盘游戏,眨眼间已连中两盘,赢了两颗棒棒糖,一旁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羡慕得吮着手指直流口水。
“果然是百年一遇,绝佳人选。”宋笙只看了两眼,便发现了小男孩一直能赢的秘密,只要他想赢,他便会一直赢下去,“不过,旁边这小女娃就实在太普通了。”
白翊听了宋笙的第一句话便更得意了,直接忽略了他后一句,他要的是那个小男孩,至于其他什么小女娃嘛,那都是浮云,才入不了他大祭司的眼呢。
影像中,游戏仍在继续,最后一个大奖是一串糖葫芦。
宋笙知道,若无意外,这串糖葫芦也将成为小男孩的口中美食,而到那时,白翊便可如愿自由往来人类世界。
“就要去人类世界了,开心吧?”宋笙见白翊分明得意却要故意绷着一张脸实在憋得辛苦,手肘碰碰他的手肘,“开心就笑出来吧。”
白翊傲娇地板着脸,一惯得臭屁:“该开心的是人类吧。”
倒是宋笙忍不住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