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真有崇祯二十二年的话,朕便要收税收到那时候!
朕在位一天,便要收税一天,尔等便须缴税一天!
谁敢不交,当如今日之下场!
南都城内,除已经足额纳税的商贾外,所有自作聪明的奸商都欠了朝廷的税银。
金额从一百两到五万两不等,总欠额达到两千万两银子!
这仅仅是南都一城而已,算上另外三座大城,全部等同的话,累计便是八千万两之巨了!
将此例推广到南方八隅之地,总额恐不下两亿两!
但这正好是崇祯想要得到的金额!
十二年平均下来,一年不足两千万两商税银子很多么?
就算多,多出来的部分也是朝廷该收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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