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网>都市小说>弃少不归> 第三十四章 房书天的条件

第三十四章 房书天的条件(1 / 4)

因为以前有业务往来,罗平倒是有她的电话,急忙打给她。

周末嘛,房书天正在家里看悬疑片《杀死伊芙》呢。

这几天,她实在过的不爽,女儿家的名声都没了,别人还说她是罗平的舔狗,这实在是奇耻大辱。

正看到小变态接了任务去杀人的时候,电话响了,拿起一看,来电显示:混蛋罗!

知道这是罗平的电话!

这个王八蛋还敢给我打电话?

找死来的?

“干嘛?”房书天的声音如南极冰川一般的冷漠。

“天……天哥,那个……我的论文写好了,你还要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罗平口气很是有点卑躬屈膝的意思。

“你不是要自己投稿吗?”房书天秀眉皱起,不懂罗平这是玩什么,原来自己要他不给,现在又找上来,贱得慌?

“我……我想通了,比起名声,我更需要钱,所以……你要的话,一口价,二十万!”罗平也不罗嗦。

“二十万?你怎么不去抢啊?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萌动文学这次征文比赛,就算得了第一名,也只有十万奖励!”房书天是有钱,可不是傻子。

“这个……天哥,我现在确实需要二十万,如果你愿意给我的话,不光这篇论文给你,接下来的两年,不,五年!你想让我写什么,我就给你写什么,不收任何的费用!”罗平一狠心道。

这都有点卖身为奴的意思了,不过,没办法,养父躺在医院等着用钱,他只要有的,都愿意卖出去。

房书天沉思了一下,明白了,罗平看来遇到难处了,急需二十万,呵呵……

房书天冷笑起来,罗平啊,罗平,这可是你自己找上来的,可别怪我。

“不光如此,你还要当我的狗,听我的话,我让你向东,你就向东,我让你向西,你就向西,我让你打狗,你不能赶鸡……说白了,就是当我的仆人,如果你愿意答应的话,二十万,我可以给你!”房书天阴阴道,以前罗平太龟毛了,让他写个稿子,动不动就拖稿,后来还打自己,这会可要好好收拾他。

罗平半天没说话,当狗,当仆人……

他虽然过的是穷日子,却是很看重尊严的,可是……没钱,养父就无法看病。

他常常想起那年夏天,养母因为没钱看病,最后倒在麦茬上的场景,他绝不允许养父也这样。

“我答应!”罗平刚说完,眼泪就下来了,手指甲都钻进了肉里。

或许是上天也体察到了他的心情,乌云一下遮蔽了太阳,天空变得阴沉。

“哈哈……”房书天却大笑了起来,“你愿意当我的狗啊?那叫两声听听!”

“汪!汪!”罗平学着狗叫。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