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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程诺现在的生活(1 / 5)

太阳历4307年,休伦教廷,鹿源镇。

程诺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皮甲,手里提着一瓶劣质麦酒游荡在这个位于休伦边陲、处处都透露着些许破败的小镇里,整个人都散发着酒精的气味。

其实她原本不这样的,应该说现在的她与原来的程诺属于天壤之别。作为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国家长歌共和国的高等学府望雀兰学院的学生会长,才智出众天资卓绝,学院的所有学生见到她都要低头以示敬意;她还曾被选为长歌五人世界巡游小队的队长,带领队员游历整个世界,去为自己的国家带回外面世界的新消息。

总之程诺当年就是万众瞩目光芒万丈优秀的不要不要的一位主。但她在一年前主动抛弃了自己辉煌的人生,选择远离祖国和大众视线在这里昏昏度日。

一年前,她所带领的第707届长歌巡游队带着三年巡游后的丰富阅历和世上各种有趣的见闻在休伦骑士的护送下回国。但在即将翻过蓝山山脉,眼看就要到家的时候队伍却遭到了魔种的袭击。

其实普通的袭击对于他们来说没什么,且不说旁边还有着教廷骑士护送,就算是直接袭击五人小队,也只能为偷袭者默哀,默哀他们踢到了一块老么硬的铁板子。开玩笑,共和国最有实力的五个人都在这了,除非血族始祖和狼人长者打过来,不然还有谁动得了他们一根毫毛?

程诺当时也是这么想的。

后来队伍就就地解散了。

因为他们见到了从来没见过的东西。

原本确实是有一支血族队伍来袭的,毕竟身旁跟着休伦骑士,休伦和魔种要是在一天之内不打上百八个来回母猪都能上树,这群死板的教廷使者与其说是来护送倒不如说是在引怪。所以小队里的所有人都对袭击有着十足的心理准备,但他们可对突然破土而出的、一堆不可名状的触须没啥心理准备。

庞大而扭曲的紫红色血肉裹挟着令人作呕的粘液直接从土地中拔地而起,无差别地攻击着魔种和人类。有些触须直接从内部长出了白森森的骨刺,那些骨刺射出来的动能几乎堪比共和国的反魔兽枪械;有些好像有着特殊的能力,蔓延之处花草枯萎,不论人类还是生命力足够支持千万年的血族被抓到之后都会迅速变成干尸;还有的触须直接用在空中挥舞的方式攻击,但被那一团挥出音爆的血肉砸中绝对不是什么舒服的事儿。

五人小队就这样损失惨重,甚至有一人为了保护程诺直接死在了她的面前。其他三人则在程诺被带回休伦后就和她失去了联系。

牺牲的那个人叫陈骄华,号称“枪甲长歌”的少君子,程诺的好朋友。

时隔一年,陈骄华舞动着附魔长枪时的潇洒背影始终在程诺眼中挥之不去。她试图去用酒精麻醉自己淡忘那个背影,淡忘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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