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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居然是刘瑾(1 / 3)

承忆有些惊讶,没看出来这个阴灵还挺聪明的啊,师傅不是说阴灵的智慧都不高吗?顿时对这个阴灵好奇起来,问道:“你从哪里来的,为什么要附生在这个人身上”

阴灵还以为承忆有些忌惮他的同归于尽,但是也不敢放肆,一五一十的说起来。原来这个阴灵叫刘瑾,居然还是一个历史上大大有名的宦官。突然一个距离现在五六百年的人物突然出现在承忆面前,还真是吃惊不小。就想起当时看过的了刘瑾的生平事迹

明代宦官刘瑾刘瑾,陕西兴平人。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遂冒姓刘。孝宗时,犯死罪,得免。后侍奉太子朱厚燳,即后来的明武宗。他善于察言观色,随机应变,深受信任。太子继位后,他数次升迁,爬上司礼监掌印太监的宝座。一旦大权在握,便引诱武宗沉溺于骄奢淫逸中,自己趁机专擅朝政,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他排陷异己,朝中正直官员大都受他迫害。

在当司礼监掌印太监的时候,权力的集中刺激了他的贪欲。他利用权势,肆意贪污。他劝武宗下令各省库藏尽输京师,从中贪污大量银两。他公然受贿索贿,大搞钱权交易。各地官员朝觐至京,都要向他行贿,谓之“见面礼”,动至白银千两,有的高达五千两。有人为了行贿,只好贷于京师富豪,时人称为“京债”。凡官员升迁赴任,回京述职,都得给他送礼。此外,他还派亲信到地方供职,为其敛财。

后来应为谋反刘瑾被判以凌迟。同年八月,刘瑾伏诛,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恶贯满盈的明朝太监刘瑾,被判凌迟3357刀,分三天割完:刽子手先从其胸脯割10刀,然后对着他大声吆喝,怕他昏过去,等醒过来,再割10刀,如此反复.第二天,刘瑾熬不住气绝身亡.第三天继续割尸,直到割足3357刀。

在封建社会,除非谋反、杀父母亲等属于“十恶”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后,在冬至以前才能处死。这是顺应天时,而春天万物生长的时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杀幼小的鸟禽和走兽。但刘瑾属于谋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来就行刑了。行刑完毕,割下的小肉块被受过其害的人家抢着买下,吃掉,一文钱一块肉。

承忆好奇的问,“你不是被凌迟处死的吗?怎么还阴魂不散?”

阴灵仿佛被问道了痛点脸色一阵扭曲,但是看见承忆又不敢发作只好老老实实的说:“因为谋反破败,被判了凌迟,当时的我很不甘心,尤其是那一刀刀割肉的痛楚,你们是不能体会到的。”

阴灵继续说“在痛苦之中我慢慢的对所有人的怨恨到达了极点,在断气的那一刻附身在了那把行刑的刀上,刚附身刀上面的时候还很弱,随时都有可能魂飞魄散,但是天无绝人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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