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已有了方向,就只向着自己的远方。那里或许灯火阑珊,或许烟雨迷茫,可那就是最终你属于的地方。
脑海深处,雅典娜轻轻咏叹。
2035年6月6日,十二点整,格陵兰。北极难得有暖暖的阳光,天空比任何地方都要湛蓝,迎面而来丝丝的微风,带着极地的气息。千古轩晨从直升机上拖下来两辆雪地摩托,啊了一声通过声纹验证,启动引擎。
“开直升机太招摇,会引起军队的注意,接下来的40公里我们骑摩托。”
千古轩晨解释道,和驾驶员比了个手势,小伙子微微一笑,关上舱门扬长而去。
“这东西最高时速多少?”韩宇樱发问
“跑到一百不成问题,不过你小心别撞死北极熊。”千古轩晨说着跨上摩托:“把护目镜带上,咱俩通过无线电通话。”
“听得很清楚。”韩宇樱。
千古轩晨点点头,发动引擎向北方行驶。韩宇樱默默地跟随在他身后,看着他的背影。
他总是这样,他在喜马拉雅山脉深处被千古轩晨的爷爷捡回来悉心抚养,千古家是救了他性命的恩人。于是他在千古家里总是有一种淡淡的孤独感。他毕竟不属于这个家,他毕竟,不姓千古。可他偏偏就摊上了千古轩晨这个呆瓜家主,他们年龄相当,情投意合,从小时候便是要好的朋友。千古轩晨对他来说就像一轮明月,和他一样泛着孤独的波光,却悄悄地照亮了韩宇樱,让他的孤独感日渐消退。但他没有反过来驱散千古轩晨的悲伤,那种悲伤从来不被千古轩晨挂在脸上,而是深深的埋葬在他心底。他对我爱总是让人觉得“这是个很阳光的大男孩啊!”,可只有寥寥几个最接近他的人知道,他在外人面前有多阳光,其实回到自己的笼子里就会有多沉默;他在公共场合笑得多灿烂,就会在韩宇樱怀里哭的多悲哀。他每天都会给自己戴上面具,就像是马戏团的小丑,带着永恒的笑脸。他整洁光鲜的礼服和衬礼,是为了掩饰他眸中的恢暗。
现在,只有千古轩华和韩宇樱还记得他为什么这么拼命的伪装自己。所以只有他们两个还记得,千古轩晨有一个弟弟,千古轩华还有除了千古轩晨外的另外一个哥哥。
那一次家族安排的试炼,永远的,改变了千古轩晨无忧无虑的心。家族安排千古三兄妹和韩宇樱在大兴安岭的东北部森林中合作生存一个星期,家族会给他们想要的一切装备,除了食物和水。他们在森林中架起帐篷,看着暗夜里的星光,旁边的小河静静地流淌,篝火上还架着一只烤鸡。明明一切都那么美好,一切都那么静谧。可突然就从树林里冲出了一群人,每一位都穿着作战服,拿着冲锋枪,并将他们四个带进了一个地下密室。千古轩晨想尽了办法,打光了所有的弹药,炸毁了整个地堡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