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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无所畏惧的小喜鹊”(1 / 3)

此刻,赫尔诺斯行省,苏诺城的一个小酒馆中,我们的小拉尔斯正在蜡烛的帮助下,穿上一条浅黄色的粗麻布长裤,如果有知道小拉尔斯是什么人的人看到这一幕,估计他的嘴巴里能塞进一个狮鹫蛋,还是狮鹫中的王者金毛狮鹫下的特大号的蛋。

拉尔斯·菲尔德,来自于大名鼎鼎的菲尔德家族,这个家族的建立可以追溯到一千多年前的星辰王国建立,而如今,他们掌握着赫尔诺斯最关键的经济脉络之一:木材的部分产业,在整个赫尔诺斯行省,菲尔德家族也能算是最有影响力的家族之一,而如今他们家族的唯一继承人,那就是拉尔斯·菲尔德。

地位尊崇,养尊处优的拉尔斯从小养尊处优,锦衣玉食,和他正在穿的这种某个破落小酒馆中才会有的穷酸游吟诗人才会穿的衣服可沾不上一点边,至于大一点的酒馆?没有哪个有一点小钱的游吟诗人会穿这种农民才会穿的衣服。

感谢那不错的出身,拉尔斯生下来就仿佛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整天到处惹是生非,无事生事,“无所畏惧的小喜鹊”是和他能扯上丁点关系的人对他的称呼,事实上,更多的人更愿意叫他“无法无天的小喜鹊”。

实在是受不了儿子的詹姆·菲尔德伯爵只能将十六岁的他交给了赫尔诺斯身经百战的戈德里登子爵,戈德里登子爵用了整整两年半的时间让自己明白了自己对此无能为力,于是找了个由头让手下的人把他调去了赫尔诺斯东边的苏诺城。

那之后,经历过将近两年的“历练”之后我们的小喜鹊仿佛已经比以前成熟了很多,不会再干出诸如“下令”享有某个破落贵族的可怜老实人的新婚妻子的初夜权;或者是对着一众骑士数落着戈德里登子爵的老眼昏花;亦或者是殴打苏诺城城主来探亲的可怜的侄子这一类的事。

当然,那只是外人能够知道的部分罢了,就比如现在,假扮成游吟诗人在酒馆和某个大人物的情妇干些见不得人的事这种事,就比以前都还要胆大妄为的多了,至少,之前的那些事都不会让小喜鹊感到棘手。

“拉尔斯,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你的脾气居然会这么好。”莉莉丝生气的道。

“亲爱的莉莉丝,你要知道,尽管我也瞧不起这条野狗,但是我也必须承认他很有实力,不然大王子那个疯子去屠龙的时候也不会叫上他了。”拉尔斯淡然的整理好了衣服后,穿上了自己的靴子。

“屠龙?”莉莉丝发出了轻蔑的笑声,“最近关于他的消息倒是挺多的,听说游吟诗人都专门写了几首诗来歌颂他呢,不过谁知道那个疯子到底是杀了一头龙还是一只火蜥蜴呢?”

拉尔斯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冷冷地看了莉莉丝一眼:“相信我,他们的确做到了,尽管为此大王子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但是,戈德里登那个老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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