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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二二章:我是杀人犯(二)(2 / 3)

续汲取有关这个国家的资料背景,她发现她只有七天的时间。

七天后,她将会被警察强势逮捕,进行庭审判罪。

国家对于杀人犯有一个特别制度,更确切地说是对上层阶级犯罪者有优待:只要能交起一笔巨额暂缓金,杀人犯有七天的时间能和家人度过最后的时光,但全程要在警察的监视下,且不能踏出固定区域一步。

意思是,何遇这七天都不能离开这栋房子。

“呵呵呵。”何遇只能冷笑,七天哪里都不能去,谈什么逃跑和自救。

至于靠萧寻轩他那个有钱的爹,何遇也觉得不靠谱,虽然法律对特权阶级有优待,但死刑法发布这二十年来,何遇还没找到一个死里逃生的特例。

即便是名门望族的孩子。

电脑屏幕上,突然蹦出一个小窗口,红色的‘今日头条’四个大字令人醒目——

B市7.30杀人事件簿:十起凶杀案的背后。

电脑右下方显示的日期是:2011/8/02。

何遇点开了那个新闻链接,一张图片出现在首页,是一张鲜血淋淋的照片,一个男人被开膛破腹,内脏被掏空。

叶宝宝冲到卫生间大吐特吐,她的脑海中深深印着那具被掏空内脏的尸体。

那个女人,亲手一点点把男人的内脏掏出来,然后煮成一锅吃了下去。

她第二次睁眼的时候,看到面前吃剩一半的肉羹,反胃、恶心。

用冷水洗了把脸,叶宝宝抬起头,看向镜子里的自己。

变幻、变化。

叶宝宝惊呼一声,摸上了自己的脸,镜子里的她还在变化,变成一个熟悉的人。

“我去,不会吧!”

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叶宝宝又吐了。

敲门的声音把她惊醒,她走到门边,敲门声不断。

“谁啊?”叶宝宝问道。

外面传来大力的敲门声,“交房租了。”

“等下拿给你啦,我要拉肚子了。”

“这是麻烦,十分钟后我过来找你要啊,到时候别装作不在啊!”房东嘀嘀咕咕走了。

叶宝宝听到脚步声走远后,打开门溜了出去,她可不想继续待在这里了,尤其是桌子上只吃了一半的肉汤,见了她就反胃。

叶宝宝走在路上,猜测着‘存活’这两个字。

“这次的任务也太模糊了!”叶宝宝搓了搓手臂,明明是艳阳天,她却觉得异常冷,入眼的皮肤是她熟悉的小麦色,而不是镜子里苍白的肤色。

这让叶宝宝心里好受了些,她实在不愿变成食人魔。

随手拿过路边志愿者派发的免费报纸,入目的图片让叶宝宝反射性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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