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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二三章:我是杀人犯(三)(2 / 3)

狱里,除了这两个人,还有其他警察,和高墙。

静观其变。

胡子谦想,自己总不会这么快被定罪,就算定罪了,死刑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判处的,他有的是办法躲避死刑。

比如,精神问题,人格分裂。

他本来就不是原来的少年,是另一个人。

路过一间房间,胡子谦扭头往里面看,一个女人抓着门上房的小窗子往外看,她的目光很冷,盯着胡子谦走远。

胡子谦走后不久,两个警察来到这间房间,打开门。

“陈澄,出来,到你了。”

女人的表情沉沉,被人带着来到审讯室。

还是那两个审问的警察,看到穿着囚服的女人进来,两人相视一眼,露出同情的目光。

女人落座,她慢慢抬起头,直视前面的警察。

“陈澄,女,二十三……孤儿院……五岁时被陈天赐收养……长达十年的性侵犯……”

警察的声音带着情绪,看向女人的目光愈加同情。

女人微微低头,嘴角快速勾起又放下。

“你于前天晚上九时许,在家中杀死被害人陈天赐,可否承认?”

“我承认。”女人承认得干净利落。

两个警察皆有些于心不忍,但还是真实记录下女人的话。

一番问话下来,女人非常乖巧,有问必答,知无不言。

两个警察皆觉得内心沉重,但最重要的问题还是要问的。

“杀死被害人后,你曾试图逃跑,又突然出现在大街上被人认出……”警察问道,“你当时是不是……是怎么想的?”

“我当时决定出来自首。”女人抬头,“先前逃跑是因为太害怕了。”

“你被养父……那个,你其实可以报警的,你知道我们国家的死刑法有多严,你杀死了那个禽兽,你自己也要搭上一条命。”审讯的警察中有个女性,她满含怒气。

“我不知道。”女人说,她瞪大眼睛看向两位警察,“死刑法有多严格?”

女警耐心给她解释,杀了人的,一定会被判处死刑,这是他们的国家铁定的法律,不会视情节轻重而减刑。

女警见陈澄呆愣在椅子上许久,小声对同事说道:“她还真不知道这个啊?”

“知道了可能就不敢杀人了。”

“这个要不要写进去?”

“算了,她已经够可怜了。虽然法官的同情对减刑没有用,但死之前受到的刑罚能减就减。”

一个明知道杀人会偿命的女孩,还敢杀死养父,足以说明她平日被养父欺负得多么过分。

女人似乎回过神来,她像是自语,又像是在问人:“杀了人就必须死?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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