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情绪立马控制不住了。她原本就是想和夏曦开个玩笑,想看看自己失踪后,这位夏叔叔会有什么反应,结果却惹来一顿惊吓,心里顿时委屈到了极点。
“你怎么这么不懂事,乱跑什么?叫你你也不回,再敢这么做,下次我就不找你了,就把你一个人丢在山里喂野兽……”
“呜~坏蛋,呜~我要找我爸爸,你们都是坏蛋……呜……你们谁都不喜欢我……”小乐乐在夏曦身上又踢又抓,像个野蛮的小兽。
夏曦骂完,也不顾她挣扎,直接一手把乐乐挟夹在胳膊下,弯腰捡起了那只被她故意丢下的粉色运动鞋,返回了之前的聚集地。
空地上,兰若早已返回,刚才的枪声,让她顾不得继续狩猎,直接拎着东西循声找来,这会儿她看着夏曦怀里又蹬又叫的乐乐,愕然问道:
“你们,被袭击?”
“嗯,差点!就这孩子闹的恶作剧,引来一头花豹,被我开枪打跑了。”
“不是我引来的,你瞎说……呜……你瞎说,你是坏蛋……我让阿姨打死你……呜……打死你这个坏蛋……呜……”
夏曦一听,心里是又好笑又可气。敢情在小家伙心里,这疯娘们才是她的最大靠山,兼作她的终极武器!
常言道:小鬼怕恶人。说的真是一点没错。想来自己早已被小丫头发了好人卡,自然也就沦为了可以被她骑在头上,肆意欺负的对象。
这不,夏曦刚把乐乐放到地上,小家伙就立刻窜到了兰若身后,露出个大花脸,恶狠狠地朝夏曦呲牙示威。
不过这样一来,反倒让两人的关系不再那么空洞,一切都变的真实起来,而夏曦也更加有了为人父母的感觉。
夏曦无奈地摇了摇头,把手里的小粉鞋,往兰若身旁一放,便兀自转身,去了之前捡柴火的地方,把扔在那边的干柴,和20多个野山菌,一起拿了回来。
然后他便开始着手料理兰若狩猎回来的野味。
这次狩猎的成果颇丰,打了一只野兔,一只山鸡。本来兰若还想帮忙,不过被夏曦善意拒绝了,让她看好乐乐就行。
见他这么说,兰若也乐得轻松,坐在地上和乐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对于烹制野味,夏曦还是颇有经验的,主要是小时候他和高强、安歌三人,没少捉人鸡鸭拿来填肚。时间久了,三人的口味变得越来越刁钻,烹制手法自然也就水涨船高了。
其实说到烹煮,在夏曦看来,无非就是控制火候,合理调协食材的味道,再加上拿捏其熟化的程度。
而孔夫子在《大学》开篇所讲的: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也。
这番话用在烹煮上,也是极为恰当的,因为除了度的把控之外,处理食物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