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学。
那个男老师平日里看起来很温和,也挺有学问,装的人模狗样的,没想到却有恋童癖。
后来,小混混才知道,那个男老师已经糟蹋过很多小孩子了,但由于他家里有些小地位,所以都被压了下去。
可小混混不知道。
于是,他打了男老师。
之后,小混混被男老师反咬一口,被开除了,还弄得声名狼藉,所有人都不相信他。
然后,他变了。
小混混认了个黑道上的老大,经常出入一些酒吧等娱乐场所,因为他能力挺出众,所以倒也混得风生水起,也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帮小弟和产业。
容瑾第一次去酒吧,便是小混混带进去的。
小混混落魄的时候,容瑾偷偷地救济了他。整条街上,只有容瑾不讨厌他。
容瑾也不知道自己那时候是怎么想的,可能是太孤独了,想找个玩伴吧,也可能是被小混混那双清澈而又倔强的眼睛给打动了。
反正最后,容瑾和小混混成了朋友。
小混混活得肆意张扬,觉得容瑾太过于沉闷孤郁,便想着让容瑾放松放松。
于是,容瑾第一次去了酒吧。
小混混又教了他玩。
容瑾向来聪慧,很快便玩得贼溜。
那种刺激感,容瑾永远都无法忘记。
之后,一旦觉得心情郁闷,容瑾便会去玩。那会使他忘记一切烦恼,感觉愉悦放松。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了那一次。
那一次,他下车后,却突然感觉胸口发闷,毫无征兆地晕了过去。
他有心脏病。
容瑾那个时候并不相信,可是诊断书上写得清清楚楚,不由得他不相信。之前没有发作只是还不到时间,只是隐藏在体内罢了。
原本容瑾的心脏病并不严重,可是,长期刺激性的运动,终于使他的心脏承受不住了。
于是,心脏病加重。
容瑾再也不能碰了,再也不能进行一切刺激性运动了。
否则,他将有生命危险。
自那日起,容瑾再也没能碰过。
后来,他成为了歌王。毕竟,唱歌也是他所热爱的。
也没有人知道,容瑾最初的梦想并不是成为歌手,而是手。
那是他隐藏在心底的痛。
他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他一直强迫自己忘记一切关于的回忆。
很久都没有想起了,容瑾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
可是,当卡尔提议的时候,容瑾分明有种前所未有的激动和兴奋。
骨子里强烈的狂热感告诉容瑾,他并没有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