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北部的一条街上,距离市火车站不远,有一家很大的书店,对于那些爱看书还有点小钱的人而言,它就像5星酒店一样舒适。内有电脑、沙发、桌椅和茶水的十层书店加上四层商场、四层餐厅以及十层质优价廉的出租房间,足以满足需要求学买书的人的任何需要。
但很可惜,很多人人坚持“看书的唯一好处只有不伤眼”的说法。每天光临这家书店的人并不比那种校门附近的书店多。因此,这家书店的主人是在做赔本买卖。
李宗显,这家书店所有者,是一名看起来20岁左右的高大男性。他有着一副老电视剧中的知识分子加商务人士的打扮,西服领带配上眼睛和手表。他有一张俊俏的脸,跟谁比都不会显得难堪。他的家庭背景和经济条件也不差,母亲的家族算是“名门望族”,他本人在同学的公司里有股份,自己名下也有一家业绩还可以的公司,足以支撑他的赔本书店。他还很有才能,一个精英人士应当获得的的资格证书与奖项他都有获得。
但除了书店店长,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使他能够在这个曾经充斥着各种奇异事物的世界上生存下去。
他是个魔法师,就是那种通过指尖射出闪电、用手杖治疗伤口、拿一碗汤能养活十个人的人。而且是他们中的强者之一,前往异世界探险、对抗入侵的怪物、剿灭狂热的猎巫人团体这类事在他眼里早已变成相当平常,只要有必要,世上最庞大的城市、最复杂的机械和最具杀伤力的武器在他面前也和积木差不了多少。
尽管拥有诸多的优点与能力,但李宗显先生这个外表二十岁的人,内心却像得了绝症的残疾老头一样衰弱,他有很多痛苦:他的家庭并不幸福,他年幼时患上过脑部疾病,父亲失踪,母亲久病缠身却固执地不愿接受他的任何帮助。他有过爱人,留下一个没用过的烟斗给从未抽过烟的他作为临别礼物。
于是这位魔法师建了这家书店作为自己的庇护所,躲在这里,逃离朋友们无用的帮助,依靠大量的阅读和为数不多的赞许来维持生命。
早上六点,住在书店里的李宗显为其他在店里的人做了早餐。摁了几下餐铃,随后便靠在灶台上读起了报,头条是一起发生在酒吧内的凶杀案。
最先来到的是副店长特米诺,同时也算是少有能和李宗显畅聊的年轻人。他有一张十分俊俏的容貌,五官就像被艺术家雕刻出来一般,他生得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和一对宝石般的赤色双瞳,他的身材和体质也好得过分,以至于有过和李宗显站在一起被误认为有特殊癖好的经历。
他曾是个自幼丧母又无亲无故的小孩,为了口饭能干很多事,小偷小摸的事做过,也曾因不该拥有的相貌而沦为他人玩物。
某天,路过的老李从野狗的嘴下抢下了奄奄一息的小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