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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欢弟子与高岭之花(36)(2 / 4)

。 刀是用来杀人的,这方面它已然登峰造极。是以齐光君这句话说的没有任何问题,也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即使这把刀曾经杀过他,大口饮过他温热的血,汲取过他的生命力,他也不吝啬于称赞它是把合格的本命武器。 “可是它曾经伤过你,”季汐垂下眸子,看着手中的匕首:“再次看到它,您不会感到厌恶么?” 齐光君看了她一眼,勾起唇角,摇摇头:“不是它杀了我,而是我要殉道。” 诛魔大战长达数十年,那个时代生灵涂炭、礼乐崩坏,苦难和业障满地滋生,一把小小的钩月刀何德何能要去背负这一切?她一个小小的女修又何其无辜被众仙们视为眼中钉? “那个时候,生死已然是最微不足道的问题,只是如今和平盛世大家才会觉得不可饶恕,”银发仙君笑得温柔,不知为何,却让人尝出一丝痛楚的意味:“季汐,你以为修道之人,最重要的是什么?” 季汐答道:“道心?” “很不错,但是我觉得众生要排在最首位。” 少女点点头,似乎若有所思。 这时,齐光君伸出手,轻轻覆盖在少女握着钩月刀的右手上。温热的银白色灵力继而从他的掌心中涌出,一瞬间便将匕首紧紧包裹。 过了片刻,他移开掌心,那把钩月刀的刀身上便被刻了一只小小的飞鸟,看起来俏皮可爱,仿佛要把前面的几只月亮都啄一啄。少女莞尔一笑,忍俊不禁道:“这只鸟也太胖,像珍珠。” 仙君眨眨眼睛,不可置否。 “既然如此,那我便给它起个新名字,自此以后要弃暗投明,当一把改邪归正的好刀,”少女想了想,突然灵光一闪,来了主意:“对了,不如就叫「逢春」,如何?” “逢春?” “嗯,枯木逢春,再得新生。正如我之于钩月刀,仙君之于我,”少女微微红着脸,笑道:“彼此相逢,乃人生之幸事。” …… 这场酣畅淋漓得修行从正午时分持续到了月上梢头。她本就聪慧,又舍得吃苦下功夫,这几招基础的刀剑法学得飞快,不久便悟出了合适的刀式,寒光凛冽的逢春刀在她手中温顺而灵活,仿佛与她的灵力已然融为一体。 齐光君一开始还手把手地纠正她,后面索性也不再干涉,坐在一旁的芦苇丛中看她设计自己的刀法。 心中的愁云惨雾一旦消散,修行自然更上一个台阶。行云流水的刀法练完,少女已经出了不少汗,却是一点都不感觉累,凡而是通体舒畅,神清气爽,快活得不得了。 她停下手中的动作,扭头寻找仙君的踪迹,看到他后立刻笑得眉眼弯弯,小鸟一样飞到他身侧。 “仙君仙君,方才看到了么?我的刀法是不是已经可以出师了?逢春刀是不是很厉害!” 叽叽喳喳的模样有几分像翘起尾巴的小麻雀,仙君赞许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这句评价带着一半调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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