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我知道刑法中有一个罪名叫做投放危险物质罪,也就是民间俗称的投毒罪。”
“这两个人,向包子和茶叶蛋里吐唾沫,本身这种行为只是简单的民事侵权,但她们不同,我观察到她们经常咳嗽,且流鼻涕!”
“我有理由怀疑,她们身上携带流感病毒!”
闻言,老林愣住。
刑法中确实有“投放危险物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为,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
重点之一在于投放的必须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重点之二则是必须有投放行为。
例如: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或多数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释放危险物质,如将放射性物质、传染病病原体释放于不特定或者多数人通行、生活的场所;等等。
重点之三则是该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如果是故意投毒杀害特定个人或特定牲畜的,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回归到这个事件当中……
若是王海燕和顾喜凤真的患有流感,也就意味着,她们的唾液携带流感病毒,属于“传染病病原体”。
并且她们将唾沫吐到早餐店的食物上,这属于“供不特定或多数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
且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
这么想来,她们这种行为,确实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啊!
这个罪名是行为犯,也就是说,不管是否真的造成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具体的行为,就成立犯罪!
至于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
此时,姜白深吸一口气,沉声道:“林警官,我申请对她二人的唾液进行检验,若确实携带流感病毒,她们这种行为,就是公然投毒!”
老林沉吟片刻,点头道:“嗯,你说的情况我们了解到了,这个桉子,我们会进行深入调查。”
“什么意思?你这个警察,你说这话什么意思?难道你还想抓我们?”王海燕也不傻,这会儿反应过来了,扯着嗓子大声嚷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