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活着本身就已经很苦了,苦不堪言,杀害我的那些普通铁民只是沧海间的蝼蚁罢了,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一一变老,一一死去,无法逃脱宿命的轮回”
“他们难逃一死,甚至不用我出手。”
“我最终离开了村子。去寻求活着的意义。”
莫测闻言低笑了两声:“也只有你才有资格去研究这个问题,如果你没有不死的能力,我恐怕会觉得你是个精神病。”
乔不死同样笑了:“是啊,人生是有限的,哪有时间去探寻这些东西?”
“可我必须弄明白,因为我是不死的,如果不弄明白这个问题,永生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活着只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我走遍了整个罗迪尼亚大陆,去过炎热的南方行省那个时候,还不叫南方行省,因为联邦政府都还没有成立,那边只是一群土著罢了我做过一段时间的酋长,后来竟成为他们信仰的存在”
“哈哈哈哈这并不难哈,我是与他们肤色不同的黄皮肤唐人,同时具有不死能力的契约者,想成为一群土著的神灵很容易嘛!”
莫测张嘴,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
老骗子真是玩够了!
竟然成为信仰般的存在!
“嘿嘿,南边的赫塞人好忽悠他们对于铁神的信仰不像其他地方那么坚定,他们更崇尚大象和野牛大象都能成为他们的神,更何况是我!”
要是真有这段经历,要是老骗子不是吹牛逼的话,他可是在这个世界干了类似于克莱恩·莫雷蒂干过的事,是实实在在的异星球版本。
看来大家都喜欢装神啊。
莫测几乎想苦笑摇头。
“我娶过几个老婆,有过众多儿女”
乔不死继续说道:
“没办法嘛,一个人孤单太久了,总会忍不住有欲望”
“我虽然老,但也是个正常男人啊,不,是老男人。”
“这对于我一个南方赫塞神灵来说,是最容易不过的事情,每次让信徒们献祭几个漂亮妹子就好。”
莫测已经不想说话了你虽然干愚者的事儿,可是却没有愚者的逼格,装神却只是为了女人,太LOW了嘛。
乔不死撇了撇嘴:
“太累了那段时间我几乎爬不起床。”
“最后渐渐的,腻了事实证明,就算再有欲望的事情,只要唾手可得,只要天天做也是会腻的。”
“更可惜的是,所有人依旧会如同最初那样,离我而去”
“没人能经受时间的考验,包括我的信徒,我的女人,我的孩子”
“我最后离开了南边”
乔不死叼着烟斗,脸上露出猥琐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