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几十名进化者的加入,这小镇的防御力也强多了,这里正式也命名为猎杀者小镇。
这些进化者大半都是逃难至此,有了落脚的地方相处起来关系都很融洽。
这些人可和村民不同,都是听过猎杀者的,其中有过一面之缘的孟昔也在当中。
如今孟昔已经是二阶的进化者,他的领导能力很强,担当副盟主的职位倒是可以胜任。
整个小镇都在他的管理之下显得井井有条。
“没想到当初的普通人现在这么厉害了,猎杀者更是闻名国内,虽然只是二星的规模,但四星的都不敢惹你们。”孟昔和朱云坐在一起谈起了如今的形势。
孟昔也是有着自己的队伍,有一个将近五十人的团队,一直都没建立佣兵团就是想要加入猎杀者。
要是在其他地方遇见,根本不可能招他们这么多的人,但这里的情况复杂自然另当别论。
朱云给了孟昔一枚猎杀者的胸章,承认了他的身份,但其他的人暂时有待处理。
一下子不能整太多的人进来,而且压根没这么多的胸章在朱云手里,其他人也分了几个用来临时招人的。
朱云将心中的想法告诉了孟昔,这小镇只是分支,真正的大部队在东北,但早晚会合在一起的,现在只是发展的阶段,不能计较太多。
有能力的老总可以给老板赚很多的钱,但能力太强的话就能吃掉老板的钱,甚至能让你在一夜之间一无所有。
孟昔的能力就在这两种人之间,比一般有能力的老总要强,但达不到太强的那种。
这年头拳头大才是硬道理,没点实力你是挖不走人的。
朱云对他很放心,猎杀者的魅力对于孟昔来说还是很大的,这里有他的舞台。
要是他单干的话,二阶的战斗力只能担当一支小队的队长,给你千人的佣兵团都没用,压根没人听你的,甚至有些狠的还谋朝串位,直接干掉你。
退一万步说,真的翻脸的话,朱云和雷叔的追杀将会让他无处可躲。
孟昔这人并不笨,而且很聪明,也没多大的野心,懂得知足。
呆了半个月后朱云将工作交给了孟昔,孟昔的队伍也都找到了这里来,是时候离开了。
和大家道别后边坐上了孟昔的队员的摩托车离开,这玩意不光省油还好使,小车不能走的路它说走就走。
这一带的怪物都清理了很多,出了马路也没看到什么怪物袭击,三天便很顺利的出了这个省。
刚到这个省便感觉和其他地方不一样,进化者的战斗力明显比其他地方的要强不少,估计是这几个月大家都进步了还是怎么的。
刚开始的时候有功底的人优势很大,但时间长了,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