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条大路通罗马,可有些人生来就在罗马。郝朵芬就是那个生在“罗马城”里的姑娘,可以说出厂就是最高配置:出身优渥,面容姣好,聪慧善良,又是家里的独女,像一件珍宝一样来到人世间。在度过了十几年无忧无虑的时光后,她以市状元的成绩考上了棠城大学。开学那一天,她穿了一条石榴红色的绸缎裙子,如墨的黑发随意地盘在脑后,腰间的小荷包又让她显得有点俏皮,像是一个从古典画中走出来的绝世美人,耀眼得即使在人海之中也能让人一眼看见她。朝健也是在那时望了她一眼的人之一,并被这一眼彻底改变了人生轨迹。胆小的他第一次鼓起勇气向爱慕的陌生女孩搭话:“学妹,你是哪个系的呀?”“中文系。”郝朵芬抬眸看了他一眼,用手捋了捋鬓边的碎发,“你怎么知道我是学妹而不是学姐?”“当然,我是大四的,学校里已经没有我的学姐啦。”朝健低下头腼腆地笑了笑,“好巧,我也是中文系的,我帮你拿行李吧。”“不用,谢谢,我可没那么娇弱。”郝朵芬笑了笑,红唇似火,扛起旅行袋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楼道里。但她红裙飞扬时掀起的那阵风在朝健心里却成了狂风暴雨。朝健在心里下定决心:自己一定要摘到这朵红玫瑰。但理想总是很甜,现实却热衷打脸。面对郝朵芬,朝健总在以各种不同的姿势翻车。朝健:“早安,你头发散下来的样子真好看。”郝朵芬:“是吗?今天睡迟了没来得及梳。”朝健:“听说校医院那边的梨花开了,你喜欢么?”郝朵芬:“我更喜欢梨子。”朝健:“要不我们一起去看看?”郝朵芬:“算了吧,花有啥看头,等结果子了咱再去偷几个回来。”朝健:“爱情是一种甜蜜的痛苦,芬,你也懂莎翁的爱么?”郝朵芬:“抱歉我不懂,不过那个课我拿了满绩点。”自习室里进了老鼠,场面乱成一团。朝健:“芬,别害怕,我在。”然而郝朵芬抄起扫帚就冲了上去:“闪开!我来!”朝健省了一周的晚饭钱买了一本诗集作为生日礼物,一大早就蹲在宿舍楼下等郝朵芬下楼。“芬,送给你,生日快乐!”“啊,谢谢。”郝朵芬接过书,扬唇一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林沃子的诗?”“嘿嘿,猜的,你喜欢就好。”朝健挠挠脑袋笑道,心花怒放。为了这本书,他可是排了近两个小时的队呢。但一旁郝朵芬的室友却噗嗤一声笑了:“可你不是有全套吗?还是带作者签名的那种。”这句话瞬间让朝健心里的花田枯萎了。“没呀,搬宿舍时丢了一本,刚好就是这本,还是朝老哥懂我。”郝朵芬笑道。在经历了无数次惨痛的滑铁卢后,这一学年很快就接近了尾声。朝健一咬牙买了一台傻瓜相机,以校刊配图为名找郝朵芬拍了几张照片。洗出的每一张照片都很美,她穿着来校报道那天的那条红裙子,笑得像一朵怒放的红玫瑰。朝健选了其中最喜欢的一张,绞尽腹中所有的墨水写了一首情诗,然后工工整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