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裙子穿,她当然知道漂亮了,现代的她又不是没穿过裙子。这听起来还真不错,可是,她真的有那个能耐吗?别说她不是真的农小妹,恐怕就连真的农小妹,她也未必会做衣服吧?
但现在的她,可是来自电器比较发达的年代,虽然没用过这个年代的缝纫机,她就不相信这种缝纫机,会比计算机还难学,她也信心满满,“嗯,我肯定能学会。”
“我就喜欢你的这份自信。”任达兵把脸靠近她的脸上,亲了一口她的侧脸。
农小妹心里真的很舍不得他走,毕竟这个男人,是这个年代里,最疼爱她的那个人,“兵哥哥,你走后,会……会想我吗?”
“当然会想你了,我会给你写信,每个星期给你写一封信,够不够?”
“写,写信?”这话刚刚问出口,农小妹就反应过来了,在这个落后的年代,可不是只能以写信作为通讯手段么?
“嗯,写信,你也要给我写信。”顿了顿,任达兵轻轻问道:“真真,难道,你不会写信吗?”
“会,当然会啦。”肯定回答后,她又补充一句,“虽然我还没给谁写过信,但我肯定会写信。”
任达兵松了口气,“那就好,你会写信就好。不然,我今晚就算不睡觉,也要挑灯教会你写信。是了,咱房间的抽屉里面,我曾经从部队里,拿了一些信纸和信封回来放在那里的。”
看到她静静在听,便继续说下去,“你写好信装进信封,在信封上写上我的名字和部队的地址,书写的格式和我的地址,在我以前寄回家的信封上就有。写好后再拿到镇上的邮政所,买上一张四分钱的邮票贴上去,就可以寄出去给我了,过不了几天我就能收到。”
农小妹很认真地听着,她毕竟是新时代人,会写信却并不代表她写过信,更不可能寄过信,现在终于明白了寄信的步骤,“嗯,我记住了,兵哥哥,你怎么知道我不会这些的?”
“我猜你就从没寄过信,一般人也很少会写信,除非是给亲戚写信,你家好像,并没有亲戚在比较远的地方。”
“还真是没有,你猜对了,你的眼睛真历害,这都给你看出来了。”
“从此以后就有了,而且是你最亲爱的老公。真真,要是我以后,真的可以留在部队不用复员,我也一定想办法帮你申请随军。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
“我也想跟你天天在一起。”她还以为只能是他复员后,他们才能天天在一起,原来还可以有随军一说,这也很不错嘛,她也很期待这样的生活。
两人说了好一会儿话后,就顺势抱成了一团,任达兵一直亲她、抚摸她,恨不得把她揉进他的身体里,好把她一起带走。
农小妹已经不排斥他对她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