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兔子”的脚印,沈怀瑾猜测面前的动物一定很喜欢这种果子。他将果子向怪兔的方向轻轻一扬。果子掉在中间的地上,发出几声闷响,果然骇得正在进食的怪兔立刻倒跳出两三米远。对面很快发现了发出声响的不过是几枚果子——还是它最喜欢的朱果,当即松懈了些。它鼻子翕动了几下,由于沈怀瑾位于下风口又离它有些距离,因此它能闻到的只有面前朱果散发出的清甜的香气。心爱的食物终于让这头动物放松了警惕,它朝着沈怀瑾的方向走近,边移动边低头去吞吃地上的果子。猎物一走进他的范围,沈怀瑾当机立断冲了出去。对面的怪兔立刻抬头欲逃,只是距离太近没给它逃脱的机会。电光火石之间,沈怀瑾一手对着怪兔的耳朵一抓一提,叫那怪兔四肢离地,在它拼命挣扎之前,另一手就握着匕首直扎进它的咽喉。手里的猎物很快就不动了。沈怀瑾拎着兽尸,快步走到附近一小坑边,他今天本来是打算用这红果做个陷阱来抓兔子的,谁知道坑挖到一半兔子就来了,才有了他刚才使计捉兔的场景。不过最终捉到了猎物就好,坑也不算白挖,可以用来掩埋血腥。他手脚利落地去头、剥皮、挖出内脏然后将其扔进坑中,又摘了边上几片肥大的叶子裹住余下的肉。兽血也被他尽数倒入坑中,他身上并没有药品,如非必要不想生饮兽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