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3 / 4)

让她呼吸困难,露哼了两声,浑身松弛下来,仿佛案板上的鱼肉,她随意让琅宰割。但是琅只是缓缓地抽出身体,从地上捡起纽扣,轻轻放在桌子上。露侧卧在床上,她略显愤怒,她才刚刚有所感觉,琅却抽身离去。她才不会摇晃着琅的手臂,乞求着对方满足自己。她感觉自己的自尊心稍稍受挫,本以为暗示到这个地步,琅会更主动一些。

“大小姐,可以把警徽还给我了吗?我明天去打卡还要用。”

“不行,这件事还没有结束。”

“你还要我做什么?”

“我要你协助我。我要做曙光城的女王。”

只要琅想,她马上就可以把警徽抢回来;只要琅想,她可以让露永远都没法威胁自己。她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她根本不想卷入任何权力和派系的斗争,她只想安安静静地享受自己的退休生活。当“女王”二字传入她的耳中时,她有点想要发笑。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严肃,可露还是从她的口吻里听出许多不屑的感觉:“你要怎么做?”

“不知道。”

“你真的想做女王吗?”

“你这话什么意思。”

“不知道,感觉你根本不是那种人。”

“感觉?你了解我什么?你把我的一切都忘记了,现在却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仿佛和我相识多年一样。你以为你总是能扮演那个成熟的人的角色吗?明明最幼稚的人是你!你现在帮警察局长做脏活,你就不担心自己被当成枪使吗?”露的情绪爆发,她开始和琅争吵起来。琅也不让分毫,她双手抱在胸前:“这么说你还是为我着想,我还得感谢你如此关心我。我的死活和你也没有什么关系,别总是和我提过去,你知晓我的过去,这也不是你现在能插手我的事情的理由。”

如此陌生,又如此熟悉。琅还是老样子,宁可自己深陷泥潭,也不会接受任何人的关心。露应该放弃去拯救这么一个自甘堕落的人才对。她已经失望过一次,她不该再次尝试。露没有立场,她不是琅的朋友,更不是她的爱人,她只是个陌生人。过去十年已经能证明,那些当初刻骨铭心的感情也不过如此,没有谁是离不开谁的。她缓缓叹气,已经接受了现实:“好,好,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我雇佣你来为我工作,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就像是你的上司让你做的那样。”

“我要是拒绝呢?”

“我得价钱绝对公道。为了钱你可以帮飞翼队杀人,那你为何不帮我杀人呢?”

听到这话,琅的身子微微颤抖,她不想帮露,她实在搞不懂为什么有人可以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去趟这趟浑水。如果能选择,谁又不想每天晚上睡得安稳呢?她蛮想大声地质问露,问她把自己当做什么人了——杀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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