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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5章 我真没杀他,实在不行,我退钱!(2 / 6)

油品经营许可证。

这东西才是李宝同和张宝泉看上的东西,这种许可证的发放是非常困难的。

目前更是处于一个停止发放的一个状态。

所有想要插手油品生意的人,都只能去购买现有的许可证。

只要有了这张许可证,再加上李宝同以前工作过的石化公司的关系,这个油化公司以后就是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正是因为看好了这个油化公司赚钱的前景,张宝泉才和李宝同合伙,每人投资500万收购已经濒临倒闭的油化公司。

但是这个合同,在陈言看来确实有点问题。

因为它有一点对赌的意思在里面。

合同里有两条条款,对于买受双方都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约定。

第一,就是不可抗力因素下买受双方都有权终止合同。

什么是不可抗力因素?

就是地震、海啸、死亡等因素,就是不可抗力。

第二,就是双方要在一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具体内容就是李宝同和张宝泉要在一个月内按照622的比例完成付款,宋鹏飞要在首付60%总款的情况下,配合李宝同和张宝泉完成法人更换。

关键就在一个月的期限内。

如果合同能够按期履行,中间没有发生任何意外,这一个月的期限对于买受双方都是有利的。

对于李宝同和张宝泉来说,一个月的期限可以确保他们在付款之后,宋鹏飞能够配合他们完成法人更换的过户手续。

对于宋鹏飞来说,也能保障他在一个月内拿到全部收购款。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都是没有任何意外。

可实际上,张宝泉死了,造成了事实上的意外。

这样的话,合同的履行对于李宝同就不公平了。

第一,按照合同约定,张保泉死亡就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那么宋鹏飞就完全可以不履行这份合同。

法人变更程序就可以不进行了。

如此以来,李保国和张宝泉前提投入的600万,自然也就打了水漂了。

因为这600万是已经履行合同的一部分,突然出现不可抗力状况后,宋鹏飞有权力终止合同。

他可以退回这600万,也可以不退回。

综合以上的这些因素,李宝同做出张宝泉就是宋鹏飞杀害的推论,自然是符合他的逻辑的。

但关键是,李宝同只有推论,没有证据。

办案要讲究证据!

另一间审讯室里,光头刀疤脸的宋鹏飞也在接受审讯。

此刻的宋鹏飞一脸苦笑,脸上的刀疤蠕动看起来越发骇人。

“警察同志,我真的没杀张宝泉,他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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