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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五年(1 / 7)

“其实这是太子的绝招,我偶尔观摩他和遮天少爷战斗,领悟出来一丝而已。”苏杉拍拍手:“现在,教主相信我有足够的实力了吧。”

一招击败传奇一重,血魄变的强者。

苏杉为自己赢得了足够的尊重,还有在拜火教主的心目中留下来了绝世天才的影子。好在他在前不久获得过四大学院联手比武大会的冠军,天才的形象在许多人的心目中还在。

以往每次四大学比武大会的冠军,都会获得无数的荣誉,学院的栽培,但是这次苏杉是个例外,因为有了太子的破坏规则,他不但没有得到学院的栽培,还受到了狠狠的打压。

但是,许多人都明白,这苏杉是个天才,修为迅速,进展之快让人膛目结舌。

只不过,以夺命境的修为击败传奇,还是使得拜火教主心脏都天抽搐。

这种人物,如果修炼到达了传奇,那会强大到一种什么程度?

火中天脸色苍白,十分尴尬,他死死看着苏杉,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一招就败,而且是败得这么彻底,这么惨。连战斗的机会都没有,自己可是传奇啊,按照上古的划分,自己是练气士,而苏杉只不过是凡人一个。

一个练气士打不过一个凡人,怎么可能?

虽然,他刚刚晋升传奇第一变,血魄变。但是,他很明白夺命境和自己的差距有多大,在血魄变的瞬间,身上经脉,气海,血肉,骨骼都重新组合,他是按照拜火神教最高秘典,火皇真经修炼的。

现在,他的身躯骨骼,都是炼成了火玉钢骨,如果切开他的血肉皮肤,就可以看到一根根的骨骼,是火红如玉的颜色,比飞剑还要坚硬十倍。

除此之外,他的血液也是类似于融化了的岩浆,浓度之高,一滴血滴在了一个池塘之中,可以使得里面的水全部成为沸水,什么鱼类都要被煮死。

这就是传奇。

体魄之强大,根本不是夺命境比拟得了的。

打个比如,那传奇一重血魄变的身体,是一尊钢铁铁骨的彪形大汉,那九次夺命的修士,就只不过是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婴儿,根本没有可比性。

但是现在,火中天感觉到苏杉的身躯强度,居然比自己的还要强。简直是不可思议。

虽然不服气,但是还得把这一口咽下去。

“怎么?火中天兄弟,你觉得我是侥幸?也好,我就让你看看我的气息吧。”苏杉一看就知道这火中天心中有怨恨,觉得十分丢人,于是立刻说话,再次施展出来了绝世手段。

轰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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