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叶七夕故意要给厉墨谦出一道世纪难题。
“可是你没有听过一句话吗?也许你上辈子喜欢的人是女儿呢。所以我们以后的女儿这辈子才会投胎到我的肚子里。”
其实叶七夕是很讨厌这种观点的。
哪有这种道理呢?
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她都一样喜欢。
但是总不喜欢别人说类似于儿子是自己上辈子喜欢的人。
因为七夕这辈子喜欢的人是眼前这个高大优雅的男子。
如果真的有来世的话。叶七夕希望以后自己也能跟厉墨谦在一起一辈子。
这个想法无疑是很贪婪的,可是人本来就应该有那么一丝丝的担心,否则的话,真正能成为圣人的人,七夕这辈子还没有见过。叶七夕也并不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圣人。
厉墨谦看到叶七夕那深思的表情,心里便已经明白这是一道送命题。
不过厉墨谦本来也不认同七夕所说的那个观点。
在这方面,厉墨谦与叶七夕真的是能达成高度的一致。
。“没有啊,我从来都只觉得我们的小孩子是我们俩爱的结晶,不管是男孩也好,女孩也好,都不会是我们上辈子所喜欢的人,因为哪怕有无数个轮回,我也只希望我喜欢你。”
“墨谦。你有没有觉得你太会说话了,我总觉得你是不是在哄我呀?”
“不是哄你,当然是认真的。你觉得对自家先生这点信任都没有了吗?”
叶七夕心里划过一丝淡淡的喜悦,其实女孩子也知道自己问的刚才那个问题是有一些无理取闹的成分。
就有点像是类似于,如果我跟你妈掉进水里,如果你只能救一个的话,你会选择先救谁?
……
这些问题无疑都是很奇怪的。
但想,
如果要七夕自己作为男人。叶七夕肯定会选择回答说,不会让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母亲同时置身于如此危险的境地。
其次的话,就是两个人都救,或者说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谁离得近就谁的概率大,先出手救下谁。
……
但是有些人可能根本没有办法接受如此理智的答案。
因为爱这种东西,在某种情况来讲,本身就是很不讲道理的,这是一种感性思维所决定的。
“好了好了,那今天的事情就算你通过了。”
“你既然都拦下了我的车,那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