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职棒大联盟里,纽约洋基队(new_york_yankees)是当之无愧的领头羊——它拥有二十七座世界大赛(world_series)的冠军奖杯,每个赛季近亿美元的财政盈余,还有这个星球上最好的棒球运动员,贝比-鲁斯(babe_ruth)、约吉-贝拉(yogi_berra)、米奇-曼托(mickey_mantle),当然,还有让梦露小姐神魂颠倒的棒球情人乔-狄马乔(joe_dimaggio)。也许圣路易斯红雀队也获得过许多次世界大赛冠军,也许洛杉矶道奇队和旧金山巨人队也有一些明星投手。但棒球迷们都很清楚,这些队伍都无法代表棒球。只有那支在洋基大球场屹立一百年不倒的纽约球队,才是美国棒球真正的象征。
而芬利与费格,就是律师界的洋基队。它的创始人大卫-芬利,则是律师界独一无二的,像乔-狄马乔一样的巨星。
约翰尼此时正坐在桌子的另一边,看着对面这个与乔一样,有着深邃墨黑色眼眸和高发际的,带着明显意大利裔特征的英俊中年男人。今年五十二岁的大卫-芬利是华尔街最富盛名的高级律师。1978年,二十四岁的芬利以第五名的成绩从哈佛法学院毕业,成绩优异的他被大名鼎鼎的德雷克-贝尔(derric_bell)教授【注1】直接推荐到了纽约县【注2】地区检察官办公室(new_york_ty_district_attorney’s_office)担任助理检察官(ada)。在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两年后,芬利带着一封检察官的亲笔推荐信来到了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史蒂夫-哈德曼(stevie-hardman),开始了律师生涯。1998年,在经过了二十年的努力之后,这个来自芝加哥的年轻人成为了整个律师事务所,乃至整个纽约市最顶尖的结案高手(closer),并为自己在事务所里赢得了高级合伙人(senior_partner)的位置。但就在这一年里,因为在一件金融犯罪案上与自己的老板观点相悖,芬利被处以了降职的处罚。愤怒的大卫-芬利与事务所彻底闹翻,辞职创办了一家新的律师事务所,并带走了所有由他代理的客户,这些客户占到了史蒂夫-哈德曼总客户人数的四分之一以上。恼羞成怒的史蒂夫-哈德曼将大卫-芬利告到了职业道德委员会(ethic_board),但芬利却凭借着自己超高的辩才,和二十年内积累下来的史蒂夫-哈德曼事务所的丑闻扭转了局面,并且最终还让史蒂夫-哈德曼支付了两百万美元的‘不道德行为罚金’(penalty_for_uhical_behaviour)。这一场官司让大卫-芬利的名头更加响亮,许多上市公司和纽约上东区名流都与他签下了代理人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