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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一个碗。小心的将鸡血接住,这东西只要撒上一点葱姜蒜末,那就是一道绝佳美味。叶南小时候吃过许学做的凉拌鸡血,当时不懂事的他,还将这一盘鸡血都端到自己面前独享美食。
接着烧上一壶热水浇到鸡身上,过了约莫几分钟开始拔起鸡毛。孙林这个貔貅也凑过来一起帮忙,在新奥尔良这几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是叶南亲手处理的食材味道都差不了。
拔完鸡毛以后叶南掏出鸡内脏开始腌制起来。而孙林则蹲在地上处理起鸡内脏。许多人吃鸡的时候不吃内脏,认为这东西不健康。处理起来也麻烦。但是对于一个貔貅来说,吃鸡的时候最先品尝的就是鸡内脏,这东西才是鸡身上最美味的地方。
将这只公鸡处理完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多小时,叶南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拿起电话就给史静打过去。“等一会张英英放学以后你们接上她回一趟农场,我给你们做了好吃的。”
孙林一边清洗起鸡肠子。一边说道:“这一只鸡咱俩就能解决了,人一多到时候就是一筷子的事情,还没吃出来什么味道就没了。”
叶南瞥了他一眼,说道:“你要是嫌弃的话一会可以选择不吃,这种好东西少一个人吃我就能多吃点。”
听到这话孙林讪讪一笑。低头切起鸡肠子。叶南从地上挖了个坑,找了几片荷叶将鸡包裹住,接着盖上一层泥土,点燃了坑里的木炭。
这只鸡的做法和叫花鸡差不多,只不过叫花鸡是用泥土包裹住。而叶南是使用荷叶包住的鸡肉,这样闷出来的鸡肉会带上荷叶的香味,而且也不怎么油腻。
鸡的内脏叶南准备爆炒,到时候加入一点晒干的朝天椒,味道又香又辣。一般人都承受不了这个辣味,可是又忍不住诱惑想吃,叶南给这道菜起了个形象的名字叫鬼伸手,译为鬼都忍不住想伸手。
孙林闻了闻手上的味道,眉头一皱走到厨房中洗起手。当他看到那盘鸡血的时候,左右打量了一下动静,悄悄的拿起一双筷子夹了一块鸡血放入嘴中。
脸上露出一丝享受,双眼看着鸡血,不禁咽了咽口水。几秒钟以后又伸出筷子,每次他都说再吃一块就不吃了,不过每次都没忍住,一盘鸡血就这样被他解决了。
叶南此时正拿着一个渔网从池塘中捞鱼,他在鱼塘中喂养了五种鱼苗。而他最喜欢的还是江团,这种鱼没有什么鱼刺而且味道鲜美,不管是煲汤还是烤鱼都能轻松驾驭。
鱼塘中的鱼苗大的已经超过巴掌大小,这样大的鱼没多少鱼肉,不过用来煲汤倒是不错。或者裹上一点面粉鸡蛋,放入油锅中煎熟,等到整条鱼都煎黄以后咬上一口那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