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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偶尔坏一回(下)(2 / 4)

了上来。

魏三郎一把将郑朗抱起来,大笑道:“好兄弟啊好兄弟。”

“放我下来。”

哥八个当中,魏三郎年龄不是最大的,块头却是最大,十三岁的少年,长得象十五六岁。这一抱,郑朗都让他抱得喘不过气。

“郎子哥,今儿长了咱哥的脸,我请你,到城中最大的长和楼吃撺鲈鱼去。”

“不准,”四儿凶巴巴的拦在前面道:“你们在一起,又要打架,大郎名声全是你们败坏的。”

娄烟是一只坏麻雀,这哥七个连坏麻雀都不是,而是七只黑乌鸦,但不明白,大雁不与麻雀计较,为什么与乌鸦能呆在一起?这话也不对的,哥八有今天的名声,至少有一半功劳是郑朗那一把小水果刀。但胳膊肘儿总是向里的,人心,总是向着自家的。

“四儿,我对天发誓,绝不会打架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行么?郎哥子是奇才,怎么着,我们也要替他长一下脸。”

“咱家郎君要你们长脸?”

“……”魏三郎急得抓耳朵,以前怎么就没有看出来,这个小丫头越长大,一张嘴越发变得尖牙利齿了。

“四儿,不得胡闹,我也要进城,不仅是因为四娘的事,还有其他的事顺利办一办。”

为了紫砂壶的。

牙刷终于做了二十几把,一家上上下下每人两把。

这是郑朗最不能容忍的,宋朝人也刷牙,但是什么方法呢,用杨枝做成牙签状,点药揩齿,其实就是用杨枝在牙齿里面掏。或者直接用手醮牙粉,在牙齿里面挖,高手者能左右手一起开弓。平民百姓家中买不起牙粉,只好用盐代替。有的也爱干净,这两种方法不管用了,怎么办?用马尾巴在嘴里刮……

效果可想而知。

特别是皇宫里皇上与诸相议事,能到那级别的都是老家伙了,人又懒,索性四五天掏上那么一次。假如再上一个肝火的什么,一张嘴,臭气薰天,皇上闻不下去了,那么喊道:“来香粟儿。”

也就是糖爆板粟,吃上一吃,牙屑牙诟全部咽到肚子里面,闻一闻,臭味少了,再来议事。

宋代工艺落后,做土制牙刷成本有些高,打眼儿,将硬鬃毛用麻线串连起来,十分费工时。不过作为郑家,也不算是奢侈的消耗。每一个娘娘早上起来刷一次牙,觉得神清气爽,便眉开眼笑的说道:“我的好儿。”

只是名气太臭,没有人学习,也没有普及起来。

最大的爱好是收藏,但现在不行。一些奇石奇桩子,藏在深山之中,自己不可能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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