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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道(一)(2 / 3)

这地步,皆认为郑朗是好的,恶名有可能因为误会,强加上去了,所以是背负。

那咱们是国家官员,或者是儒士,是做什么来着?

上书,太后,你也将咱往大牢里关吧。

一批批的,什么样的话也敢说,不怕。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我张王李赵刘,还有后来人。

纷纷要求太后还政。

刘娥在**差一点气疯。

看来我以前对你们太好了,一个个无法无天,于是处理,一个个贬,甚至将林献可都流放到岭南。东京城外那个长亭这几天很热闹,送行的人络绎,贬放的人不痛苦,脸上豪光满面,送行的人辈加称赞。好象不是贬流,而是去做高官似的。

还不止如此,有大佬坐不住了。下面的人吵翻了天,上面的几个大佬稳如泰山,吵得最后,有许多人将矛头指准了几个大佬。工部侍郎宋绶也写了一篇长长的奏折。

他文才好,字也写得好,这篇奏折条理分明,论断清晰,矛头还是刘娥手中的权利。

不过范仲淹那叫鲸吞,他却是吞食。在奏折中说道:“唐先天中,睿宗为太上皇,五日一受朝,处分军国重务,除三品以下官,决徒刑。宜约先天制度,令群臣对前殿,非军国大事,除拜皆前殿取旨。”

老太太,俺不要你全部将权利放出来,有史可鉴,象李旦那样,先放一部分权利给李隆基,军国大权你老人家继续掌管着,但一些小事情呢,让皇帝先尝试着做一做。这样以后万一你老人家有一个三长两短的,皇帝正好熟悉了政务,完成权利交接。

老太太一看,大发雷霆,林献可他们只是小人物,你是大佬,这番发话,影响有多重?

立即将宋绶贬出朝堂,到应天府支援地方做贡献去了。

然后就看王博文的奏折,能有什么心情看?然而终如郑朗所想的那样,她不是武则天那样的人物,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凡事还留有三分余地。包括曹利用之死,也非是她所授使。若恨,还有对丁谓、寇准恨得深?于其整死曹利用,不如整死寇准与丁谓了。

若是一个大人,能下令,给我打,打得让他招供,可一个蛋大的孩子,好意思下这份命令?

气得脸儿发白,想不出好办法,只好写了一句话:“非人所授,汝同龄时有此胆识乎?”

没有人指使,你若象他这么大的时候,有这么大的胆识吗?

王博文接到这几个字批语后,直摇头,我是没有,可不代表着一个人没有,人家甘罗十二岁拜相,胆识岂不远胜过郑家子?只是象这样的天才,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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