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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走钢丝(中之下)(2 / 5)

之饥乎!岂使杀蝗有祸,崇请当之。乃蝗去也!

然。

汝枉读诸书者,长右、蛮蛮(二古兽,所至之处有洪灾)肆虐之季,禺疆(风神与瘟神)猖獗附伴也。而旱魅纵时,多有蝗虫鼓之也。千古使然!然西方几万里外有国名曰大食,其地居然极南之所黄沙万里,寸草不生,飞鸟隐匿,赤山炎炎,热气蒸天。

魅之更盛,蝗之愈众,而民安者何故也?

吾不知也,请仙子赐。

曰,其民者,以蝗之为美食也,其肉也nen其味也鲜,若佐以饲之禽畜尤胜于饲之于米粮哉。之于蝗虽众者,犹不足以为害哉。

仙子何如言!

汝又痴,大食立国几唐同载也,唐今何在?五代已更,大食仍立于西方哉!汝君若不敬正神,不敬于民,而敬于魅神者,敬于蝗者,吾为汝国恐也!

语罢瞬失。

吾亦醒,夜白风清,月渐西斜,落叶萧萧,清空余里,恍若余香犹存,然吾冷汗涔涔,茫然不觉也。

一气呵成将它写完,并没有立即送到京城,而是喊来了肖伯,对他说道:“肖伯,你去替我办两件事。”

“大郎,请吩咐。”

郑朗此时十六岁了,连老肖也渐渐将称呼从小郎改成了大郎。

“你在后面率人多盖一些鸡棚子,里面放上石灰,然后向乡里多收一些小鸡子过来饲养,价格贵一点问题不大。”

放石灰是简单的防止鸡瘟措施,收小鸡子,也不是谋利的,仅是做一个表率,否则他说,若有祸,朗请当之。请问你一个小举子,有什么资格当之?不能言,但我能行。

肖伯不知道他的用意,自家小主人要做,不管对不对,不就是hua一些小钱嘛,现在的郑家也不是过去的郑家,每月收益就达到了一千缗钱以上,不用在意。

说道:“喏。”

可接下来郑朗一句话让他有些毛骨悚然了,郑朗说道:“你对乡亲们说,我将会收购蝗虫,凡将蝗虫捉来的,我会按二十文钱一斤的价格收购。”

“大郎,你要做什么?”肖伯吓住了。

“听我的话没有错。”

“不可啊,几个娘娘不同意。”

别说朝堂,就是家里也没有人会答应。

但郑朗想到了一条办法,将四儿喊来,说:“四儿,你回家去一趟,让你家人替我办一件事。”

“好啊。”

郑朗说完,四儿也犹豫不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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