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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老贪(2 / 13)

于是什么改革也不谈了,只做进一步的微调。敢动?动一动,马上会让言臣喷死。

郑朗打的什么小心眼,他看不出来?

还来一个四万人签名按手印上书?

直接批了五个字,汝意yu何为?忽然想到了舒州与广德军,和州与无为军两个太守在胡干,让他不喜,但比广德军与舒州好。广德军本来就是在太平州的南边,两州相邻,你要学习人家的经验,而不是看守百姓。这是宋朝,非是唐朝,不让百姓流动。舒州太守在做什么?苛没大家的财产不对,也不能让国家的财产给大家做人情。

中庸之道啊!

这样想一想,郑朗还是不错的,虽然与他政见不合。

又写了一句:诸吏事迹呈于中书。

然后用快报送回太平州。

你想干什么,直接说,不要拿四万户百姓来吓我,我是长大的,不是吓大的。直接说,说得有理就通过,没有理俺就不准。有胆量就你敢鼓动四万户百姓闹事,看你要不要脑袋!

很简单的就将事情处理。

但刚将这十几个字的批注送走,第二份书奏又到了京城。

第一份书奏四万人签名按手印没有吓着吕夷简,第二份书奏却将吕夷简难住。

糖作坊可以解释,仅是一例,当时迫于安置灾民,事急从权。但是锦锈苑从一开始成立,它的xing质就是全官方的。也能说它是“特区”,太平州在朝廷未接受之前,怎么安排都可以,反正是当作示范。

并且朝廷中的大臣已经默许。

比如圈圩,让朝廷吸纳了一些经验。留下足够的河流与深的湖泊,前者为了泄洪,为不防碍他州航道与泄洪河道,后者是为了蓄水,所圈区域水浅,也容易立即改造成圩田,不然一个深达几十尺的湖泊圈了进去,还是湖,不得耕。圩要大,有人手护防,也容易集中管理,也值得大圩大堤。以田换力役,国家省开圩经费,民得其田,两相方便。中庸分田,想到这个中庸,吕夷简很是别扭,但不得不承认它的好处,通过它来调节大户与贫民的关系,矛盾不会ji化,也符合他的思想观念。

这都是好的,逐一在推广。

还有一些默认了,但有待考察,比如甘蔗与糖作坊。

然而在太平州可以做,不能递到中书,递到中书就等于让中书承认这一条例。

不是你这一监,全国有多少监?

中书一旦公开批准,他监全部模仿,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为什么要递到中书?难道是这小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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