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靠着直觉,冥冥中觉得他应该在这里,就推开了这扇门。
很多年以后路易才明白,原来她就是有这样的“特殊能力”,从小就有,从小就能在迷宫一样大的地方、在这个世界上任何角落,找到他,拥抱他,治愈他的累累伤痕。
“你为什么要一个人来执行这种任务?”孟不悔捏着眉心,“你不是堂堂美第奇公爵吗,谁给你派的这么危险的任务?他难道不知道这会要了你的命吗?”
路易闻声,唇角扯开轻笑,笑里没有一点温度。
江姗知道。
她怎么会不知道。
可是这些年来,她从没有一天放弃过对他冷酷到残忍的试炼。
他也一丝一毫不敢懈怠。
他明白那个女人是在用这种方式鞭策他,警告他,不是坐上了这个位置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他还是她的一条狗一把刀,如果无法为她卖命,那么她就要了他的命。
就算他今天真的死在这里,江姗大概也只会淡淡说一句“知道了”,然后培养下一个可用的“美第奇公爵”。
“这件事太危险了,还是需要从长计议。”女人束起长发,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身上的书卷气也似乎被这发带一同收束了些许,只是她唇齿间流出的声音依然清婉如鸿毛落雪,微微袅袅,浅浅淡淡,“单枪匹马逞英雄不是上智,上战伐谋,兵不血刃,才是智慧。”
路易几乎听不清她在说什么,直觉那些字眼像是一片片羽毛刷着他的心,又像是毒药顺着伤口沁入血液,他用尽全力才能控制自己没把她直接按在地上发生脑子里已经交战许久画面那样的事。
这女人真他妈的要命。
正想着,她冷不丁地伸出手,解开了他的衣服。
路易一震,浑身的血都往一个地方涌去,猛地捉住她的手,咬牙切齿地哑声问:“你干什么?”
“我的司机就在门外守着,你把这身带血的外套脱了,换上他的,跟我走。”孟不悔有条不紊地说完,用力撕开他的衬衫,为他的伤口包扎了一下。
如果不是路易眼前眩晕、精神紧绷,他早便该发现,她包扎时习惯性将布条的尾端打结系紧的方式,和多少年前他曾见过的手法一模一样。
孟不悔瞧着他的伤,心里多少有些恻隐和愧疚,这个地方原本就有个很深的刀口,这男人应该是没怎么走心的保养过,伤好了归好了,却留下了一道疤。
她也记得,那道疤,与她有关。
两年前他在教堂里为了救她而伤的。
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