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头来问我:“为什么呢,彼得?”
我看着眼前两个孩子,终于还是说:“因为很多事情是不讲先来后到的,小姐,等你长大就明白了。但是,善良是对的。”
Amy似懂非懂,只道:“小姐,你回去睡觉,我在这里跪。”
Nancy纹丝不动,抬头看着仁慈的玛利亚雕像,平静地说:“我们是朋友。”
唯一的,最好的朋友。
小孩子的友情没什么惊天动地,说好就好,说掰就掰,但我却在那个晚上感受到了小姐对于被关怀和被爱的渴求。
也许早在她四岁问我Freunde是什么意思的时候,我就该明白的。
她的心里很空很空,只要住进一个人,那就是她的全世界。
人生的未知性就在于,我们永远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
很遗憾的,这一次是意外赶在了前头。
小姐快十岁那年,公爵大人接到了Willebrand家的请帖。
这封请帖非同寻常。
因为Willebrand家的嫡长子,Lennard,就是Nancy小姐日后的丈夫。
这将是两个孩子第一次见面。
小姐本人对此是没有什么兴趣的。
所以她做了一件事,一件我不知道她日后回忆起来会不会后悔到心痛的事——
她和Amy交换了衣服,自己偷偷跑到Willebrand家的后花园里玩去了。对于这件事,Amy亦是少见的激动,她从小模仿小姐的一举一动,终于有一天,可以穿上华美的衣服,以千金名媛的姿态站在众人面前了。
可怜天下父亲心,当我看到女儿穿着小礼服在我面前转了个圈问“爸爸,好看吗”的时候,我只说了一句,“好看。”
于是Amy就以小姐的名义,见了对方家的公子。
那时我觉得有些不对,听说Willebrand家的大公子比小姐大上六岁,也就是说,他该是个十五岁的少年。
可眼前的男孩,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的模样,深邃的五官,金黄色的头发,深蓝的眼睛,典型的西方面孔——听说Lenn少爷的母亲是东方人,黑头发黑眼睛的,看来他的长相真是彻头彻尾地遗传了他的父亲。
所有的悲剧,都从这里拉开了序幕。
正如同我没想到Nancy小姐在后花园里遇见了谁,Amy也没想到,她会在第一眼就喜欢上了面前这个金发碧眼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