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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节 不死不痛快(2 / 5)

事人是有谋杀杨先生的企图,我的当事人也确实筹划了谋杀行动,但是我认为他并不构成杀人罪!”

麦克为王亚樵的辩护,在法庭上引起了哗然。

上海最高法官伍廷芳敲响了惊堂木:“肃静!”

一连敲了三下才阻止了众人的喧哗。

麦克昂起他高傲的头:“我们中华共和国是一个讲法治的国家,我很相信法官和各位陪审员一定能做出公平的判断。我希望大家不要被外界的舆论左右,凭着各自的专业知识,而不是感情来判断。”

“我知道杨先生为这个国家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他的功绩就如同大洋彼岸美国的华盛顿一般辉煌。我个人也对杨先生充满了尊重和崇敬。可是这并不影响我认定,我的当事人并没有犯下杀人罪。”

麦克没有直接进行陈述,而是在向法官和陪审员进行宣讲。

“我反对,对方此举是在影响法官和陪审员的判断。我希望法官制止对方这种与本案无关的陈述。”

上海司法的公诉律师提出抗议。

伍廷芳一拍惊堂木:“反对有效。辩方律师请不要叙述与本案无关的信息。我要求陪审员将刚从听到的话语省略。”

麦克耸耸肩,让省略就省略吗?他说出去的话,肯定已经起到作用了。他很清楚这一点。

“好吧。我之所以认为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那是因为我并不认为我的当事人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而且他根本就没有能力进行谋杀。因为他手持的斧头,并不能算作凶器。”

公诉律师反驳道:“法官大人,利刃、枪支是法律规定的武器,这如果都不能算作凶器,那还有什么是凶器呢?”

麦克反驳道:“斧头只是一种工具罢了,用来砍柴、做桌椅板凳,这才是斧头的正确使用方法,当然它也可以用来杀人,但是可以用来杀人的东西多了,石头、转头,甚至拳头,能不能作为凶器,是看这件物品在特定的环境下有没有伤人的能力。”

公诉律师道:“我想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当时嫌疑人王亚樵从地板上摸出了他藏起来的斧头,意欲对杨先生进行刺杀,这这种环境之下,我认为斧头自然是凶器,是物证。这一点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推翻的。”

麦克摇摇头:“我想传唤几个证人。请法官批准。”

伍廷芳准许了。

麦克传唤的,是几个杨潮的警卫,包括那几个将王亚樵当场擒拿的警卫。

“我现在问你们,你们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我需要你们平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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