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别人的怀抱。
等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这似乎是很多人的通病。王令锦告诉自己,那人是被你亲手推开的,是求不回来了。
不要再怀抱希望。
王令锦从小就是天之骄子,成长路上都已一帆风顺,想要什么有什么。不过渐渐的他不喜欢这无聊没有起伏的生活,他开始追寻刺激。
帮雷姐洗钱——是才二十岁的他暂时想到的可以让生活变得更刺激更有意义的一件事。
那时候他明明知道自己只要踏出这一步就无法回头了,为了让生命更有意义他毅然决然的一条道走到底。
他那时候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因为这个女孩而生出后悔之意。
他以为只要自己斩断两人之间的联系,就可以回到正轨——他依然做那个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只为了追求刺激的人,而她依旧是那个能带给别人温暖的人。
自己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早就设定好的路线,也不会因为一个女人而后悔当初的决定。
可是啊,人一旦念念不忘就表示已经记在了心里,亲手把那个女孩赶走之后他后悔了;看着对方和别人男人举止亲密他后悔了;自己曾经一叶障目没有发现对方的重要性,现在想要重新挽回那是困难重重。
后面实在是渴望太强,他侥幸的以为只要自己再次告白表明自己后悔之心,对方就会回心转意。可惜,女孩已经平静的放下了这段感情,投入到新的恋情中了。
只有他还站在原地自欺欺人。
既然已经无法挽回女孩,他也不想再拯救自己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他想过既然自己得不到那就毁掉好了。可是每当这样的念头产生,他就会很快的想起当年女孩对自己的好,他又下不去手了。
于是他开始放任自流。
明知道有个老头买凶想要杀了她,他装作不知道。
他用酒精麻痹自己,压抑那股蠢蠢欲动的心,强怕自己不要再去想那个女孩。他想着自己不去阻止,如果女孩真的死了的话那自己再也不用忍受求而不得的煎熬了。
可惜,他低估了女孩的运气,一次两次的,她都逃过一劫。
与此同时女孩和那个男人的感情,他一直在观望,也曾想过要不要做点什么让他们产生误会,自己趁虚而入?
不过,他最终没有做。
因为不想自己输得太难看。
决定不再关注女孩之后,他开始加大精力投入到之前的洗钱活动中,但是却突然觉得食之无味了,已经没有了之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