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2 / 2)

谔的一些提点有点出乎他们的意料。

所谓第一条,是对商户的补贴问题,按照现在的法度来讲,在南地上籍行商的商户们,除了货物税和收入税之外,并不需要缴纳基本税,但刘谔认为应该在特定的行业商户减免收入税。

所谓第二条则是希望可以在他们开门做生意之前的一切安置费用,国家应予以补贴,不需要很多,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一就可以。

所谓第三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刘谔觉得可以允许某些有实力的商户、财东将某一港口包下,然后在相关有司的监管下进行经营,当然,所谓承包的费用和年限,以及每年需要如何交税等等,他也给出了相应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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