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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秘密在背后一直进化(1 / 4)

路小遥一时兴起“造了个谣”后,冷场。

兴奋了半天的武敏吃到七分饱的时候放下刀叉,喝着牛奶,扫了一眼几人说:“来吧,说正事。康洁那边什么情况,不是说要告我,怎么个告发?说来大家一起乐呵乐呵”

张晨阳放开咖啡杯说:“公司法务部已经在处理了,你别管。”

话是这么说,她还是忍不住冷笑。

这个贱人太逆天了,不会会他难消我心头之恨!

死得说成活的,还真当姐姐是法盲?

之前网上有个关于戏谑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段子,是说女子被人强暴时假意服从,在行凶者无防备时趁机咬断对方小jj,是不是构成故意伤人罪。

武敏看见后特意找了专业的路遥问了这个是段子还是法典。

路遥翻了一个白眼说,段子里还有用皮带勒死对方的。

她的答案是,对正在实施中的行凶,抢劫,绑架,强女干,杀人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若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上述情况都是特殊防卫。

对于沈贱人这件事来说,武敏坚持自己是正确的处理方法。

前两年又有一桩新闻,目睹妻子被工友X侵,丈夫拿菜刀砍死施暴者被判无期。

此案较为特殊,公开的信息是妻子被侵犯结束,丈夫返回见施暴者提裤子,遂拿刀砍人但事后逃逸,几年后自首,一审量刑无期,选择放弃上诉,息事宁人。

武敏又气愤一场,然后路遥又惋惜地分析了一场。

施暴者对妇女已结束侵犯,就是完事后,丈夫回屋因愤怒提刀砍人,不属于正在实施的行凶;

若是此时是被害女子提刀自有说法,丈夫的做法值得尊敬和同情,但从法理上讲,这种情况将人致死是过错方;

另案发时间太长,丈夫逃逸的几年背负杀人的罪孽东躲西藏应该过得很艰难,若当时就选择报案,取证和量刑都还有很多可争取的地方。

当时武敏就在想还好自己会几招,不至于等着凶手完事了,让赵明东来砍人。

现在,赵总被三振出局,换了小张总,呵呵,还好那天沈贱人已经被她给勒晕了,否则真的会被补刀的。

贺赫作为另一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扫了眼武敏说:“你不要出面,这事你男人搞不定,还有贺氏。”

路遥也跟着点头,附议:“打官司的事还是教给我们专业人士,你就负责做你更擅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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