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用这么拼命啊?还不如早点嫁给他,做个全职太太呢。至少,你也可以去KING,谋一份轻松些的工作啊。未来老板娘,自然如鱼得水。”米嬅捻起手指,拿起一块芍药酥,心满意足的啃着。
她依旧嗜甜如命,一点儿也不在乎体重。
“白一尘也希望我能去KING帮他,可我才不要给这厮打工呢,让他有机会对我耀武扬威?他那么难伺候的甲方大老板,我又不是没见识过他的威力。再说,我父母也不同意,让我去KING工作。我爹说,年轻时太顺遂的人生经历,并非好事。我母后说,新时代的女性应该经济独立,以及精神独立。白一尘也不好再坚持了。”董咚咚若有所思的喝着茶,她的动作优雅而矜持。
三年的时间,已经让她出落得更加优雅大方,性子也没当年那么风风火火了。
“咚咚,你觉不觉得,你变了很多。”米嬅迟疑着,她放慢了啃点心的速度,担忧道:“听说,你还在学习茶道、插花、烘焙这些。上次去水色轩,吃你做的客家菜,差点儿吓死我。白亭歌回家后,羡慕得不行不行的。可我记得,以前你只喜欢看漫画,对这些从来不感兴趣。我不知道,这对你来说,是不是好事情。”
“做白一尘的女朋友,一点也不轻松。我得尽量让自己更加完美,无懈可击。”董咚咚淡淡道。
她用闪亮的银匙,轻轻拨弄着杯中随波逐流的花朵,浅笑着:“这样,也算在帮他吧。既然,我选择了陪在他身边的这条路,总要有所舍弃,有所付出。而且,我希望他回家之后,就是舒服的,放松的。他喜欢客家菜……你也知道,他在生活里是个特别挑剔的人,照顾他可不算一件容易的事情。”
“水色轩不是有莫叔和云姨吗?还能用得上你,亲自动手?”米嬅吐了吐舌头,讶异道。
“有我照顾他,他会很开心……我喜欢看他像个孩子般惊喜的样子。”董咚咚歪着头,笑望着米嬅:“还有,我们之前相处的时间不多,经常要他做空中飞人,在新加坡和香港飞来飞去,他还给我做菜吃。我没想到,他自己下厨做的东西也好吃到不行。所以,现在我回来了,总要补偿一些吧。我们都喜欢,只有两个人的时间。所以,我去水色轩,就会放他们的假……”
“我什么都不会,也永远不会下厨房,因为……我恐怕会把自己的房子都烧掉吧?庆幸啊,亭歌对食物一点儿不挑剔。他甚至愿意跟我一起去吃必胜客和肯德基。”米嬅舔着手指上的点心屑,甜蜜的笑着。
“你们天天腻在一起,也不嫌烦吗?”董咚咚做了个鬼脸。
“天天腻在一起,才不会烦呢。你要知道男人和女人之间,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