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6页(1 / 2)

可查斯特并不是专业歌手,自觉自己表现的已经非常好了,讲道理,查斯特在业余歌手里算是唱的非常好的了。因此自信的查斯特并没有因为程晓羽的讽刺火冒三丈,直觉认为程晓羽不过是吃不到的葡萄,说葡萄酸,是一种赤裸裸的嫉妒。 虽然他并没有被程晓羽的话激怒,但程晓羽说话的那口气,实在大言不惭的叫他反胃。 华夏有句谚语叫做“会咬人的狗不叫”,西方也有一句类似的谚语,“barking dogs seldom bite”意思就是“吠犬不咬人”,在查斯特眼里,程晓羽这种形象就是那种典型的只会耍嘴皮子的“亚洲佬”,而在美国,大部分华裔的形象就是成绩好一点,打架,娱乐,体育都属于战五渣,也不怎么会撩妹,于是查斯特轻笑一声,直起身子居高临下的看着程晓羽说道:“是吗?看样子你很行咯?你懂阿卡贝拉?” 程晓羽也就撇了一眼查斯特,并没有和他对视,他坐在沙发上端着酒杯,十分低调的摇头说道:“阿卡贝拉我还真接触的不多,没怎么玩过……”那语气轻描淡写之极,仿佛自己只是不屑去玩阿卡贝拉,只要自己玩,一定是大拿一般…… 查斯特被程晓羽这吊里不吊气的样子,气的一口气如鲠在喉,难受的吐不出来,见程晓羽一副爱鸟不鸟他的样子,冷笑着面朝凯瑟琳恶人先告状,道:“凯瑟琳,你这朋友太没有修养了,既然不懂就不要出声叫人耻笑……” 凯瑟琳倒是知道程晓羽在华夏确实是玩音乐的,可她并不十分清楚程晓羽的音乐水平到底怎么样,她并没有刻意去了解程晓羽的一切,她连《in the end》是程晓羽的作品都还不知道,但她还是打算替程晓羽说两句,毕竟这时在别人眼中程晓羽也算是她的朋友…… 但程晓羽在凯瑟琳还没有开口的时候就淡淡地说道:“阿卡贝拉表演我也许做不到,但是音乐是我的专业,这些东西是触类旁通的,简单的说‘阿卡贝拉’现在基本分为两个流派,一个是教会起源的清唱团,演唱以宗教歌曲、古典作品、英国民歌为主,带有浓重的英国风,另一种就是刚才你们乐团那种,如果说清唱团是通过和声改编、以旋律配和声的话,你们这种则完全是以人声去学乐器:一般来说,一个band需要的四个元素:bass、鼓、键盘、主唱——而刚才那六个人,恰恰是以流行音乐的编制来组合的band——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前者成员在团队中担当的是声部,后者部分成员在band中担当的是乐器……” 查斯特听到程晓羽的解说,只是“哈哈”一笑,嘲笑道:“这些东西用手机搜索一下就知道,需要你教我?” 程晓羽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膀说道:“哦?查的到?那当我没说过……” 这种说词在查斯特看来就是一种心虚,是退让,这让他觉得程晓羽不过是个只会放嘴炮的怂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