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匹马上。
“去个人,把承山给我带过来。”
“末将去!”段鹏喊了一声就跑了。
王运并没有时间去训马,过来让承山散发一下王霸之气震慑一下,后面相处一段时间就乖了。
王运把目光放在那一金一银两匹马上:
“这应当就是大宛马,我中原所说的汗血宝马吧?”
“回大王,正是!”
金银二色,所有的马种也只有这种马会有这个颜色,身材高挑、体型纤细,体态优美,看着很是高贵和高傲。
这种马在戈壁这种高温地域,连续两个月跑个六七千里地没有丝毫问题,一天喝一次水就足够。
平常的马它连半个月都撑不住,这是真真正正的宝马。
但是这种马腰腹太长,腿脚太细,上不了战场厮杀,因为它的驮力不够,长时间厮杀容易压垮。
长途奔袭完美,战场厮杀不行,但是日常骑行绝对是这个时代世界最豪华的超跑。
回头率绝对第一,其他的马加在一起都不如。
王运看着眼睛冒星星的赵英,忍不住笑着说道:
“英儿,这匹金马公的,奔跑出汗后会泛金光,银色这匹母的,奔跑出汗后会变成粉色,选一匹?”
汗血宝马嘛,就是因为皮肤薄,运动过后毛细血管涌动,如果是一匹枣红色的马,那看着流汗真的跟流血一样。
“郎君,我要银色的。”
“行,那我就金色的。”
使节听到翻译有些诧异,王运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其实后世这种马也是异常珍贵,最便宜都要几千万,而且纯血被土库那什么斯坦管控,想买也买不到。
金色和银色的非常少见,但也不是没有。